2008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将对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工作初步定于8月下旬进行。报考各市、县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人事局组织;报考省直及垂直管理系统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级各招考部门人事处负责。
2、报考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的,要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初步定于9月上旬组织进行。
3、面试工作初步定于9月中旬进行。报考各市的,在所报市进行面试;报考省直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省会城市进行面试。
4、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山西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