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黎初夏盛京时的现代都市小说《恋爱修罗场:菟丝花踹球要跑路》,由网络作家“五音先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恋爱修罗场:菟丝花踹球要跑路》主角黎初夏盛京时,是小说写手“五音先生”所写。精彩内容:面前的男人在一瞬间产生愕然,随即紧张的扶住她的肩膀,说:“夏夏,你没开玩笑吗?”她轻声细语,总是带着一丝无辜和怯懦,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你不想让我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吗?”“不是,有点突然。”男人在经过短暂的慌乱后,抱住了初夏安抚她,“你给我点时间,我会说服家里人的。”能说服的了才怪。即便心中这样想,但她的眼里盛满依赖,柔声对男人说......
《恋爱修罗场:菟丝花踹球要跑路》精彩片段
面相大师曾给黎初夏断言:
“你是桃花相,靠男人大富大贵的命。和一般用手段勾引男人的女人不同,男人能识别那些手段,知道她们是因为钱接近自己,所以不会付出真心。但没有人能识破你,桃花相的人用眼神、嘴角、神态甚至身上的香气就能把人勾到手,谁都破不了你的迷障。”
初夏听完就给自己的脸上了保险。
因为这张脸确实可以称之为她的本钱。
此刻她站在窗前,阳光洒在她柔顺的长发上,仿佛给她镀上了一层温柔的光晕。
她低垂着眼帘,睫毛如蝶翼轻颤,给人一种不染尘世的纯净感。
“我怀孕了......”
面前的男人在一瞬间产生愕然,随即紧张的扶住她的肩膀,说:“夏夏,你没开玩笑吗?”
她轻声细语,总是带着一丝无辜和怯懦,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你不想让我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吗?”
“不是,有点突然。”男人在经过短暂的慌乱后,抱住了初夏安抚她,“你给我点时间,我会说服家里人的。”
能说服的了才怪。
即便心中这样想,但她的眼里盛满依赖,柔声对男人说:“我相信你。”
所有人都以为黎初夏是个没有主见只会依赖男人的金丝雀,没人知道,这具纤弱娇小的身体里,是一颗如猎手般冷静而果决的心。
最后初夏从男人那里以买保养品为由又敲了一笔钱,才翩然离开。
她回到家里,卸了妆,对镜子照了照,满意的看着自己每个月花五位数保养的皮肤。
为了维持纤细但玲珑有致的身材,她从不做无氧重训,只选择普拉提细雕肌肉线条,练空中瑜伽锻炼身体柔韧度,每天只吃魔芋面、沙拉和优质蛋白,简直自律到变态。
她的头发也从不染烫,常年黑长直,需要应对不同场合时,就戴假发或做造型,但多数时间,她都以伪素颜妆容加一头绸缎一般柔顺黑亮的齐腰直发示人,如同清新的朝露,给人单纯干净的印象。
许多苛刻且繁琐的保养功课,被初夏当做工作一般严格执行着,因为她就是靠和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交往来维持高品质生活的,如同菟丝花一般吸附他们的供养。
可真实的她是个喜欢赛车和极限运动、不爱打扮的猪猪女孩,毕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不上班就有钱花。
一切本来进行的很好,她三年换了四个男友,获得了一栋别墅两辆跑车和若干奢侈品,但初夏现在遇到了麻烦。
她是真的怀孕了,且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
当时她断片了,只记得那一晚她先后见过四个男人。
初夏的指尖在手机屏幕上随意一划,停在一个备注为‘3号’的联系人上。
她思索了两秒,然后把电话拨过去,直到十多声后对面才接起。
“喂。”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透着冰冷。
“是我。”
对面在沉默了几秒后,忽然冷笑了一声,“你怎么还活着?”
初夏对他的刻薄不以为然,然而对方还在咬牙切齿的质问:“黎初夏,你怎么有脸给我打电话?”
这恨不得咬死她的语气,让她想起了自己和盛京时闹翻的原因——
京市顶豪的概念就来自盛家,坐拥八千万的别墅式平层四合院,有高尔夫球场和私人马场,家族企业涉猎餐饮、快销服装、交通出行和房地产,可以说全国一线城市的衣食住行市场几乎都有盛家的半壁江山。
盛京时就是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一个人,他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很少被人忤逆,所以初夏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需要时常忍受他的霸道和自我。
她感觉自己成了盛京时最贵的藏品,他不需要她有头脑有意见,只需她听着并且照做,还得时刻提供情绪价值。
再后来她和他提了分手,盛京时一直不回应,背地里则派人跟了她两个月调查她。在看见她和别的男人约会的照片时,他像疯了一样带着她飙车,说要拉着她一起死。
事实上,初夏并没有脚踏两条船,甚至没提前找好下家,她是单纯受不了盛京时的控制欲了。
她以为太子爷是第一次被分手,所以一直耿耿于怀,这才记恨上她的。
那晚他好像是跑来找她质问什么,然后吵着吵着,不知怎么吵到床上去了。
初夏按了按太阳穴,努力回想,他当时问了自己什么来着?
手机里,盛京时气急败坏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
“说话,你哑巴了?”
初夏说:“我有事想和你说,你方便来一下吗?”
“我他妈就那么贱,让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是吗?你以为我这儿是酒店吗?”
“......”
“说话!”
初夏顿了两秒,哑声说:“我在听呢。”
“......”
手机那头沉默了几瞬,就在她以为盛京时还要继续训斥自己时,却听见他长长的呼气声。
几秒后,他才开口:“嗓子怎么了?”
她刚刚只是有些喉咙干,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声音的变化。
初夏没在意,直奔主题:“你不想过来的话,那我电话里和你说吧。一个月前的那晚,我和你....没发生什么吧?”
她现在得用排除法找到孩子的爸爸。
说完,她听见盛京时粗重的喘气声。
在长达几十秒的沉默后,他忍着怒意问:“一个月前的事你现在想起来问了,你是考拉吗,还是常年吃沙拉反射弧都被毒的不代谢了?”
初夏翻了个白眼,声音假意含着委屈:“你不想理我就算了。”说完她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好好个男的非得长嘴。
半小时后,盛京时的车出现在初夏家楼下。
初夏开门时,已经换了一身收腰连衣裙,瓷白的脸上扫了几下腮红,显得气色更好了。
她从门后冒出一个小脑袋,看向冷着脸人高马大站在家门口的男人。
“不是不过来吗?”
“我犯贱,行了吧。”
盛京时没好气的进门,换鞋,熟练极了。
初夏没注意到他在看见鞋柜里他那双拖鞋还在时,幅度极小的翘起了唇角。
盛京时径直走到沙发前坐下,两条长腿懒散的敞着,摸出烟来咬着不点,眯眼打量她。
“你过得很好?”
初夏点点头。
盛京时冷笑,恨恨地盯着她,“既然过得好,给我打什么电话?”
初夏不太确定要不要告诉他自己怀孕的事,以她对盛京时的了解,如果孩子是他的,他会给自己安排到国外去待产,就盛家那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作风,去母留子也很有可能。
如果孩子不是他的,他肯定要说一顿冷嘲热讽的话贬低她,说她下贱不值钱。
于是她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脚尖,胡乱找了个借口,轻声说:“就是看见黎花猫的时候,想你了。”
梨花猫是小区里的野猫,初夏对猫过敏,却喜欢喂它,当时盛京时知道后安排人定时定点来帮她喂猫,还给它取名,姓黎名花猫。
盛京时坐在沙发上凝视着她,眸光忽明忽暗,从进门起就冷着的脸上浮现一丝龟裂,一种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心痛的情绪升起,揪得他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
半晌,初夏听见他在沉默后突然开口:“要多少。”
“什么?”
“要多少钱。”
她看见盛京时深邃的眼窝仿佛锋利的刀,似要穿透她一般,他的嘴边带着若有似无的自嘲,低沉的嗓音中夹杂着一丝涩然——
“你不是想我了,你是缺钱了。”
初夏一时间反驳不了。
她转身给他倒了杯温水,想借此缓冲一下两人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那种氛围。
盛京时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挤在狭小的开放式厨房里,忍不住说:“龙湾的那套别墅呢,我过到你名下了,为什么不搬过去?”
“卖掉了。”初夏说。
盛京时怔住,接着呵笑一声,讥讽道:“也是,你这种女人,捞到的得赶紧变成钱才放心。”
初夏把水杯递给他,正好迎上盛京时含恨的目光。
龙湾的那套别墅是他们同居过的房子,里面有许多两人共同的回忆。
她如今轻飘飘的说卖就卖了。
盛京时思绪有些飘忽的喝了口水,只觉口中酸涩,喉咙发紧,此刻想剖开她的胸腔看看,她是不是真的这么没心没肺。
初夏没和他顶嘴,只说:“我就是想问问,上次见面,我喝多了,没做什么过分的事吧?”
只见盛京时冷冷瞥了她一眼,轻蔑一笑,“你是想问睡没睡吧。”
初夏不说话了,用幼狐一般的眼睛看着他。
她的眼尾微微上翘,媚却不俗,特别是那双干净黑亮的眸子,加上习惯性歪头的小动作,让她跟个刚满月的小狐狸似的,看起来单纯又好骗。
盛京时就是被她这双眼睛给勾到的。
他从沙发上坐直身体,此时初夏就跪坐在沙发边的地毯上,被他的身影笼罩着。
男人有力的手臂撑在沙发边沿,宽厚的肩膀将她娇小的身体挡了个严实,从侧面看,就像他将初夏拢在怀中一样。
她看着盛京时低头贴上自己的耳朵,喷洒的热气让她不自觉缩了缩肩头,低沉的声音近距离传来——
“睡你,我嫌掉价。”
说完,盛京时径直起身,头也不回的砰一声带上门走了。
初夏走到门口看见停在玄关的那双高定男士皮鞋,疑惑的歪了歪脑袋。
走就走,穿走她家拖鞋干嘛呀,有病。
她拿出手机在备忘录里把‘3号’划掉,“排除,下一个。”
初夏翻到备注为1号的联系人,编辑了一条情真意切的信息发了过去,大意为邀请他明天出来喝杯咖啡。
结果这条消息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都没得到回复。
初夏没当回事,喝了一杯鲜榨橙汁,吃了半个牛油果,两个蛋白,就开始例行的保养和锻炼。
从普拉提教室出来后,她直奔奢侈品专柜,买了一圈,看时间差不多了,才穿着新买的香奈儿套装提前来到约定好的咖啡厅,这里是内环黄金地段,私人的四合院改成的咖啡厅,旁边都是部队大院。
之所以约在这里,是为了沈斯仁距离上方便。
作为最有前途的检察官,听说他今年已经从地方调回京市,并进入核心圈成为二把手的心腹了。
她慢悠悠的喝着柠檬水,等了半个多小时也不见丝毫不耐烦。
一直等到黄昏,初夏只等来了沈斯仁的一条短信。
「我没空。」
她没什么情绪,坐在窗前看着淅淅沥沥的雨珠顺着玻璃滑下,微微出神。
空气里传来潮湿的味道,天空灰蒙蒙的,像随时要砸下来。她想起第一次见到沈斯仁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雨天。
当时初夏刚到京市,一个人也不认识,身上一分钱没有,但她靠着好看的外表和一身假名牌,混迹在各个酒会吃那里的点心充饥。
一开始,她吃的不是马卡龙,而是自己的自尊心。
生存是她当时的首要目标,于是她仰头喝了一整杯红酒,把噎在嗓子眼里的自尊心咽了下去,胃里立刻变得沉甸甸的,但从此心越来越轻了。
然而并不是每次都顺利,有一次,她被沈斯仁的妹妹当场拆穿。对方装作不小心的样子,把她用手帕小心翼翼包起来的点心撞在地上。
“啊,不好意思,我没撞疼你吧?”
初夏看见沈馥郁抿唇笑着道歉,眼底是清晰可见的捉弄,同时耳边充斥着许多嘲讽声——
“天啊,这是哪混进来的,充什么名媛,连吃带拿的,好丢脸啊。”
“你看她的裙子,都起球了,还有鞋,谁会穿香奈儿配帆布鞋啊。”
“等等,这好像是假货吧。”
“天啊,她不会是小偷吧。”
初夏无声站在原地,那一刻她领悟到了一个道理,像她这样的人,想要活下去,只抛弃自尊还不够,还得抛下羞耻心。
于是她缓缓蹲下,将摔碎的点心一块块重新捡起来,再用帕子包好。此时周围的人像在动物园看猴子一样围着她看,他们的目光中或同情,或惊讶,或疑惑,或鄙视。
初夏一概没管,她从不会因外界的态度改变自己的目标。
她把点心揣进兜里想离开,却听沈馥郁说:“等一下,我的戒指不见了。”
初夏被警卫拦住,回头看她:“我没有拿。”
沈馥郁大方笑笑,说:“我没说是你拿的,但在座的都是我们沈家的朋友,只有你,我是第一次见,不介意的话,麻烦你配合搜下身可以吗?”
初夏沉默的站着,周围全是窃窃私语。
她的手在口袋里紧握成拳,警卫已经上前要摸她的身体。
就在这时,一个温润的声音从后方传来,“住手。”
人群自发散开。
瞬间,初夏的心跳声盖过了雨声。
她看见一个男人撑伞从雨中缓步走来,车灯打在他身后,仿佛镀上一层光晕,每一帧都像放慢的镜头。
昂贵的皮鞋踩在被雨打湿的地面,鞋跟发出的声响一下一下敲在她的心里。
雨伞遮住了男人的脸,只能看见那模特一样比例的身材,尤其是西装裤包裹下的两条长腿。
黑伞缓缓抬起,棱角分明的下颌,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斯文的银色细边眼镜,为他增添了几分清隽儒雅,遮住了眼中的些许凌厉。这是一个连头发丝儿都透着矜贵的男人。
警卫立刻主动上前接过他的伞,低声说:“沈先生,她偷了小姐的戒指。”
“有证据吗?”他的语气并不严厉,却不怒自威。
警卫迟疑地看向沈馥郁,不敢说话。
沈斯仁一个眼神过去,沈馥郁也不敢说话。
他叫人打包了西餐,然后亲手交给初夏。
“抱歉,我妹妹被我惯坏了,这些是厨房的新菜单,请你帮忙尝尝口味,可以吗?”
她永远忘不了他温润的浅笑和眼镜后垂眸看过来的瞬间。
那个时候的沈斯仁对初夏来说是一把温度适中的熨斗,熨帖了她的狼狈。
所以即便最后她被沈斯仁抛弃,她也没有说他一句不好。
“黎小姐,下雨了,这是为您准备的伞。”咖啡厅的店员拿了一把黑色雨伞给她,嘱咐道:“您还是早点回去吧,不然路不好走了。”
初夏点头谢过,付完账撑伞离开了咖啡厅。
她走后,一辆黑色奥迪缓缓停在初夏刚刚坐的那个窗口对面。
司机肩膀上都是雨水,侧头恭敬地对后座里的男人说:“沈先生,伞送过去了。咱们接下来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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