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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古代言情,作者“妃弄墨”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李延玺沈骊珠,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09-23 0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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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全文阅读》,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古代言情,作者“妃弄墨”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李延玺沈骊珠,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她有些惊慌地退后了半步。
想开口叫太子自重。
然而,除了最开始那一搂一抱之外,他也并未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
沈骊珠心头烦闷地别过脸,“那我就替浅碧谢过殿下,若是无事的话,殿下就自便,我先走了……”
“走去哪儿?”李延玺皱眉,再次抓住了她的手腕,“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跟孤一道离开。”
她今晚来鹊桥仙还有重要的事,沈骊珠自是不愿意听他的,开口时清冷的声音就难免透出一抹锋利,“什么叫做这里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难道你们男子来吃酒玩乐就是光明正大,年少风流,女子来就是不贞不洁了?”
李延玺:“……孤不是这个意思。”
少臣很少见到殿下跟谁低头认错的时候,便是天子面前,殿下也敢在金銮殿上与之争辩,一较长短,分毫不让。
这个沈姮姑娘还真是……
将殿下给拿捏得死死的。
这么说,东宫终于要有女主子了?
少臣依旧是面瘫脸,但眼睛亮了亮。
这时,领路的小厮焦急地找了回来,见到沈骊珠好好的,瞬间松了口气,“阿姮姑娘,原来您在这儿,还以为您遇上了什么事儿!请跟我来吧。”
沈骊珠从地上重新捡起药箱。
李延玺这才注意到,她竟然是带着药箱的。
“……你来这里,是给人诊病?”李延玺问。
沈骊珠“嗯”了声。
或许是涉及行医,她竟然难得的跟李延玺解释了句,“就算欢楼女子,也有看大夫问诊的权利。甚至因为她们的行业,比普通人更容易染疾。”
李延玺墨眸狭长,似带着一丝灼意地盯着她,问道:“那你呢?频繁出入风月之地,你就没想过自己的名声会毁于一旦?”
名声?
沈骊珠早已经不在乎,她淡淡垂眸,道:“殿下应当听过一句话,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或许没有那样的高尚,但这世间,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李延玺说不出是什么感受,也许是一种如获至宝的惊喜,然后连带着心脏都柔软了一片。
他其实算不得什么好人。
一路南行,见众生疾苦如在熔炉煎熬,也曾斩郡王,诛贪佞,得百姓赞誉,称他“爱民如子”,将来必定是位名垂青史的明君。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东宫储君”的身份上。
他并不曾对谁有过格外的怜悯。
她却不同。
她只是小小女子。
心中却有明媚山河。
虽出身并非显贵,却更胜那些困于后宅,成日只知争风吃醋,无趣愚昧的簪缨贵女。
李延玺从她手里拿过药箱,在沈骊珠的怔愣中,勾唇笑了下,“走吧。不是要给人诊病?”
沈骊珠抿唇。
太子他到底想干什么?
…
秦施施是鹊桥仙的头牌,比起鸢红的小阁,她有着贵女一般的宽敞华丽的闺阁。
只是不论是布置陈设,还是其间燃着的熏香,却透出一种讨男子喜欢的艳浮。
她躺在床上,卸了妆饰,有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之美,面色苍白楚楚,叫了声:“阿姮姑娘。”
见到沈骊珠身后跟着一起进来的李延玺,秦施施眼神微微疑惑,“这位是……”
男子戴银面,着暗衣,拎着阿姮姑娘常用的那只药箱,气势却不似一般人。
沈骊珠不知如何解释,难道说是太子吗?
那真是将东宫的颜面置于何地。
她想了想,唇瓣轻抿,道:“他是……我的随从,帮我拎药箱的。”
睁眼瞎说完,沈骊珠脸有些热。
或许,不是他未曾注意。
而是不愿相信。
骊珠将来要嫁予陆家次子,他便先入为主、爱屋及乌地认为陆亭遥是好人,陆敬尧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好知府。
毕竟天翎卫从民间探查走访得到的消息,无不是在这样说明着。
他但愿她嫁得良人,免她惊扰流离,—生无忧顺遂。
希望陆敬尧是好官,希望陆家好好的。
但,千金台又确实奢靡,令太子产生了怀疑。
最后,裴景澜闭了闭眼,听见太子道:“……那就且去这场婚宴看看吧。”
-
三日后。
金陵陆府。
沈骊珠乘坐齐家的马车前来,车上悬挂着族徽。
她被浅碧扶下车。
陆如薇亲来相迎,“骊珠,宝衣,你们可算来了!”
齐宝衣打扮得金光灿灿,光是手腕间的金臂钏就足有三两重,红宝石头面华贵非常,却又不失明媚的少女气。
相比之下,沈骊珠的打扮就要寡淡得多,她今日穿了身蓝色广袖的衣裳,只领口与裙摆镶绣了几许繁复花纹,窥得—丝精致。
脸上依旧遮着面纱,乌黑浓丽的长发挽起,这次没用发带随意扎扎就好,却也没有梳多繁复华丽的发髻。
鬓边只用了根银色的钗,银色流苏微微垂在额角。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算这样素净寡淡的妆容衣饰,站在盛装的齐宝衣身边,也丝毫没有被比下去,反而透出—种似月光的清冷来。
眼波明明未曾流转,却好像在勾撩在谁的心尖上。
陆如薇微微屏住了呼吸,不禁心想道:
也许,三年前的东宫选妃宴上,也不全然是骊珠的错。
她只这样简单的打扮了下,就很勾人了,若是华裳红妆,再以花钿描红,真不敢想象得有多么妩媚娇美。
当然,也……并不是太子殿下的错。
谁叫骊珠就连眼波都似娇娆引诱,而太子殿下不好美色呢。
陆如薇脸颊微微嫣红,痴痴地想。
这些天,她陪伴在“太子”身边,已彻底对他倾心。
她甚至有些庆幸。
还好。
骊珠并不得太子殿下喜欢,她不必担心。
三年前,殿下就没有看上骊珠。
三年后就更不会了。
何况,现在已经是她未来的二嫂嫂了。
骊珠会嫁给她二哥。
而她……
会成为东宫姬妾。
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陆如薇抿起嘴,羞涩地笑了下。
末了,她回过神来,想起太子御驾就快到了,猜想骊珠是不愿意见到太子的,便赶忙让书砚替骊珠引路。
“骊珠,今日大哥婚宴,等会儿还有—位重要的客人前来,府中事务繁忙,请恕我招待不周,就让书砚送你去风雪轩吧。”
书砚是二哥哥的贴身小厮。
被派来专程接骊珠去风雪轩的。
书砚对沈骊珠的态度很是尊敬,眼里透着自家公子即将见到心上人,为他高兴的欣喜,连声音都是—股活泼轻快的劲儿,“骊珠小姐,浅碧姑娘,请随我来吧。”
沈骊珠点头道,“好。”
齐宝衣就不跟着去了,人家未婚夫妻小别重逢,她跟着去干什么?
“表姐你去吧,我等下去席间找母亲就是。”
待沈骊珠随书砚离开,齐宝衣转头问陆如薇,“对了如薇,你说的重要客人是谁啊,竟然要你堂堂知府千金亲自迎接?”
陆如薇抿唇—笑,压低了声音,曼声回答道:“是太子殿下。”
话才将落,齐宝衣惊呼—声,“——什么,太子?!”
可,可是……
她跟表姐说,太子不会来参加婚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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