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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城

不臣妖子作者 著

武侠仙侠连载

啰绛三岁时跟随父亲来到矿场,如今已经十二年过去。父亲在一场意外中去世,只留下他一人生活在这世上。如今他已经记不清父亲的模样,却唯独记得父亲的期许。父亲向往温暖的地方,坚信有一个叫做太阳的东西存在。终于有一天,啰绛生了重病,倒在冰天雪地之后,再也没有起来。再度恢复意识,他感受到了温暖,眼前是一只金鸟,在金鸟的帮助下,他成为了太阳……

主角:啰绛,丫丫   更新:2022-07-16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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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啰绛,丫丫的武侠仙侠小说《扶桑城》,由网络作家“不臣妖子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啰绛三岁时跟随父亲来到矿场,如今已经十二年过去。父亲在一场意外中去世,只留下他一人生活在这世上。如今他已经记不清父亲的模样,却唯独记得父亲的期许。父亲向往温暖的地方,坚信有一个叫做太阳的东西存在。终于有一天,啰绛生了重病,倒在冰天雪地之后,再也没有起来。再度恢复意识,他感受到了温暖,眼前是一只金鸟,在金鸟的帮助下,他成为了太阳……

《扶桑城》精彩片段

“呼呼呼——”周围冰雪呼啸,万物死寂,刺骨的寒冷笼罩在浩瀚无边的平原上,一眼看过去,除了雪还是雪,除了白色还是白色,分不清天和地,不知道哪里是尽头,这呼啸的风雪,到底什么时候能够止息?

“叮叮当当——”一个手脚上带着镣铐的少年,穿着破布条搭成的袍子,赤着脚站在这无尽的霜雪中,浑身唯有那双眼睛是明亮的,他抬头,霜雪打在脸上,呼出的气瞬间变成冰碴子,像是要把脖子折了般看着天空,天空唯有一片白色。

少年他瞪大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天空。

“小子,你干什么,快过来!”一位手持黑色鞭子穿着大棉袄的矿工头怒骂,“整个矿场里就你这小子最不听话!”

“啪——”那跟人手臂一样粗的鞭子落在少年身上,少年面色不为所动,因为在这冰天雪地里,痛觉什么的,都是坏死的,破开那皮肤,血液都不流了。

没有奴隶能在这里活过二十年。

“小子,你咋又和工头闹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把手里的黑褐色窝窝头分给少年,“你怎么这么倔呢?”其实这个老头今年才三十岁,看着却和七老八十没什么两样。

“我想看太阳。”少年接过窝窝头。

“太阳,那是啥子?”老头不解。

“我爹跟我说过,在那东边的尽头,有一棵高耸入云的古树,古树上有一座古老的大城,城里,住着照耀万物的太阳!”少年明亮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充满了向往,“那里明亮,温暖,还是世间光和热的源头,世间万物生长都是太阳的恩惠。”

“啥子玩意啊?”老头越听越糊涂,“老头子我活了三十年,没见过那个什么鬼太阳的。”

老头其实快死了,他十几岁来到这里,活了十几年,也算是旷工中比较长寿的了。

“我也不知道,我也没见过,”少年,“但我听我爹说,太阳是在天空上的,太阳是属于天空的,那座古城在保护它的同时,也囚禁了它,他临终前说过,如果有机会,让我一定要把太阳救出来,哪怕是死,太阳也应该死于天空。”

东方的天边骤然一抹光,短暂地破开了雪云,金色的光边笼罩在大地,这是一抹太阳的余晖,转瞬即逝。

“爹说,这就是太阳的光辉。”少年指着那褪去的金边,神色向往不已。

“不就是一点光嘛,什么太阳不太阳的,起来干活!”旷工头挥舞着鞭子,驱赶着这些手脚上戴着镣铐的奴隶们,奴隶们双目空洞麻木,个个骨瘦如柴,唯独手脚的关节肿胀濒临坏死,个个都是命不久矣的样子。

“叮叮当当——”奴隶们挥舞着比他们还大的铁锹,撬开厚实的冰面,黑色的水流在底下涌动,不知道是鱼还是别的东西,一股子不祥的气息。

“听我爹说,这里原本是一片海,叫做东海,终年不结冰,广阔无垠,”少年,“只是太阳没有以前炽热了,海面就结了厚厚的冰,这里就成了平原。”

“走吧走吧,我们家世世代代在这里做监工,从来没见过什么江啊海的,都是骗小孩的,”矿工头嗤笑一声,“再不走就把你推下去!冻死了就不会胡说八道了!”

“我没有!”少年反驳。

“走吧,别倔了,”老头拉着少年那不成袖子的袖子,叹气,“连活着都成个奢望,哪还能管别的呀?这什么太阳啊海的,你就忘了吧。”

“......”少年眷恋地看了一眼远方消逝的金光,一脸委屈地跟了上去,一头扎进那白茫茫无尽头的风雪中。

少年不知道他娘是谁,当年他和他爹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才三岁,所以除了这里以外的事情,他都不记得。

他只记得他爹最后的期盼——太阳。

其实少年也怀疑过,也曾觉得他爹所说的古城和太阳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座古城,真的有那么一个太阳,他真的很想去看看。

“咳咳——”少年突然跪在地上,咳出了血!

“孩子!孩子你怎么了?!”老头紧张地扶起少年。

在这种冰天雪地里,生病即是死亡,哪怕是最小的一个喷嚏都是熬不过去的,没医没药,甚至连件好点的衣服,一双好点的鞋子都没有,病了就只能等死。

周围的奴隶神色麻木,他们早就对这随时可能会死人的地方麻木了,就算是少年,也是见过刚刚还在自己身边说话的人,转眼间便倒了下去再也起不来了。

生死本是无常事。

鲜艳的红色落在洁白的雪地上,虽然少年知道,自己可能要死了,但是他还是很喜欢这鲜艳的红色,哪怕这是他的血。

他三岁来到这里,今年十五岁,在这里冰天雪地了呆了十二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闭了闭眼,其实他没有遗憾,这种无望又冷漠的人生实在是无趣。

他最后看了一眼东边的金光,在他生命的最后,还能最后看一眼阳光,他已经知足了,因为他本来就是什么也没有啊。

“爹......你想我去看看太阳,去救出太阳,我做不到了啦,”少年躺在白茫茫的雪地上,面带微笑,“你也真是的,怎么能把这么荒谬的事儿交给我去办呢?”

“太阳......我真的很想见一见太阳,哪怕是只有一眼也好啊......”

很多事很多时候,痛苦是因为知道得太多了。

无知是福。

不知道烈日不再,不知道太阳将死,就这样等着太阳死亡,光辉熄灭,然后悄无声息、毫无痛苦、一无所知地死去,这样或许才是一件好事儿吧?

白茫茫的霜雪上又多了一具尸体,然而很快就会在白雪皑皑中消失,暴风雪继续吹着,覆盖一切不堪和罪恶,老头儿看了一眼微笑着的少年人的尸体,吸了吸鼻子,转身离开,他不能哭,哭了会流出眼泪,泪水结冰会冻伤眼睛。

这漫长的无尽长夜,或许永远不会消失。


“好暖和啊,”少年蜷缩着,他的怀里抱着一团金色的光球,他忍不住拿脸去蹭,“啊,好暖和。”

“你蹭够了吗?醒醒啦!”光球中伸出一只鸟翅,“呼啦——”地向少年的脸上扇去,“啪——”地把少年脸打歪打肿了!

“嗯嗯嗯???!!!”少年人醒过来,一脸懵。

“你死啦,不要看啦。”光团

“哦......”少年很乖,正襟危坐。

“看着还挺像话的,嗯。”光团中伸出一双翅膀,不,应该说,光团本就是一只金色的大鸟蜷缩成一团,如今它张开了双翼,抬起了头。

金鸟抬起头,头顶翎羽看着像是个绯金色的王冠,眼神高傲而睥睨,居高临下地看着少年,它那双硕大的鸟翼看着力量磅礴,似乎能把山岳一翅膀拍碎,腹部处,多了一足,三只脚稳稳当当地落在地上,像是一座不动如山的巨鼎。

“我是远古时被后羿射杀的第三太阳神鸟,本体是三足金乌,”金鸟侧着脸看少年,没办法它是只鸟,眼睛长在两边......“也就是你心心念念想看的——太阳。”

“太阳......爹爹没骗我,太阳真的很暖和。”少年笑了,笑得无比开心。

“别傻了,这才不是我真正的温度,”金鸟撇了少年一眼,不屑地说,“我真正的温度,足以焚尽这片天底下的海,烧掉这个垂死的世界。”

“......”少年有些害怕了。

“小子,你想成为太阳吗?”金鸟

“什么?太阳也是能够成为的吗?”少年惊奇地道,“爹爹明明说太阳是天生地养的。”

“对,也不全对,”金鸟,“我是天生天养的太阳,也是你的元神化身。”

“元神又是什么?”少年

“元神......”金鸟拿它的大翅膀挠了挠羽冠,“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就是你们人都是这么叫的,我也这么叫啰。”

“......”少年

......太阳不太阳什么的不知道,但知道这是只傻鸟。

“好了小子!你只要知道我是你的一部分就行了,我现在已经不是太阳了,”金鸟摊开羽翼,像是人在摊开手,“我即将和你化为一体,从此以后,你就有成为太阳的资格。”

“那我该怎么做,才能成为太阳?”少年

“我一出生就是太阳,我哪儿知道这个?!行了,别问我,自己摸索去!”金鸟“呼啦——”少年一翅膀,把少年按到地上,“好了等着吧,太阳真火焚身要开始了。”

太阳的光辉,太阳的耀眼,最明亮的太阳神鸟——三足金乌。

太阳的暴烈,太阳的灼烧,最恐怖的火焰神鸟——三足金乌!

少年瘫在地上,感受到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痛楚——热!灼烧的痛!血管里好像流动着岩浆,肌肤寸寸成灰!

灼热的太阳真火,把少年烧成一团火。

金鸟仰头啼叫一声,振翅一飞,在半空盘旋,金色的羽翼像是一道流光,冲入那团火焰中,和火焰化为一体!

暴风雪停了。

一双赤金色的羽翼化了雪,一个赤着上半身的少年从雪里爬出来,赤金色的阳光自他身上蔓延开去,他走过的地方,风雪没了,冰面裂开融化,沉在海底的小鱼小虾疯狂的跃出水面,被镀上一圈金边——

太阳本就是万物生机。

少年看着自己的双手,好暖和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太阳的力量吗?爹爹没有骗他,太阳是存在的,太阳是温暖的!

他张开硕大的绯金色羽翼,飞向那遥远的不知名的东方。

据说那里有一棵大树,树上有一座古城,古城里住着太阳。

他要去看看,他也想成为太阳。

——————祝余城——————

祝余城是一座冰雪之城。

这里的房屋都是用冰雪堆砌的,连城墙壕沟都是冰砖堆砌,抬眼看过去是半透明的淡蓝色一片,晶莹剔透,不要觉得这样的城池就很脆弱,在这种冰天雪地里,这样的城池才是最牢固的。

祝余城位于扶桑木脚下,是扶桑木底下的第一道防线,说是一座城,但是其地域之辽阔,其城民之众,和一个超级大国没什么区别了。

一个穿着红色长袍的少年人走来,他的瞳孔是罕见的绯金色,他缓缓地走进了这座冰雪之城。

少年人名单字绛,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因为他爹爹说过,大红色就是绛色,血就是大红色的,他喜欢绛色,喜欢“绛”这个名。

“......”少年看着冰面上映照出来的自己的脸,有些难以置信,他居然是长这个样子的——

眉角成峰,眼如弯刀,目如点漆,鬓若刀裁,双唇不点而朱,不笑而翘似笑非笑,给人一种凌厉、锋芒毕露的感觉,像是个鲜衣怒马少年郎,再加上一身绛红色长袍,端是风华正茂。

自从他和那只傻鸟化为一体后,脑子里多出很多关于三足金乌的记忆,手指上能够冒出比绿豆大点的太阳真火,还有背后那双大得能够盖住一座房子的羽翼。

祝余城的城民都很白,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白,苍白和惨白,绛也很白,但是是那种月牙白,温润的白。

那只自称是太阳神鸟的傻鸟让绛重获新生后,然后就消失不见了,绛就是想感谢它,都无从下手。

“绛,哎呦,你又来了啊?”一位宽厚慈蔼的老妇人笑着,把手里的菜篮子塞给绛,“上次你治好我孙女的病,我还没还得及谢谢你你就走了,真是的!”

菜篮里的东西不多,也就两个鸡蛋几把白菜,但是这是一家人三四天的口粮了!

绛看到了篮子里的东西,急忙把菜篮子塞回给老妇人,“大娘!使不得使不得!你把这些东西给我,那你们家吃什么?!”

“你就拿着吧!”老妇人又再次塞给绛。

“不成!我不能拿!”绛斩钉截铁地说。

这时老妇人的儿媳妇出来了,看到菜篮子的里的东西,急忙把菜篮子夺过去,“娘!你这是干什么?!这可是我们仅有的粮食了!”

“怎么了?!你还好意思跟我说怎么了?!丫丫病了,你居然就那样把她扔到雪地里,你是想她死是不是?!”老妇人怒骂,“你就知道你那个金尊玉贵的读书儿子,就知道叫丫丫干活,还想着把她卖给村尾那个瘸子!丫丫不是你的女儿吗?你是不是没良心啊?!”


“怎么了?!你还好意思跟我说怎么了?!丫丫病了,你居然就那样把她扔到雪地里,你是想她死是不是?!”老妇人怒骂,“你就知道你那个金尊玉贵的读书儿子,就知道叫丫丫干活,还想着把她卖给村尾那个瘸子!丫丫不是你的女儿吗?你是不是没良心啊?!”

“我怎么对她了?闺女不都是赔钱货?贱养着才好养活,”儿媳妇却理直气壮地说,“早晚都是要嫁出去的,能挣点彩礼钱给弟弟读书,就是她的用处!”

“......”绛歪着头,其实他真的不大懂这两个人在说什么,她们说的话每一个字他都认识,合起来却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了。

绛趁着两人吵架注意不到他时,静悄悄地走了。

绛红色的衣襟在这片冰天雪地里分外显眼,再加上绛是个俊美的少年郎,一路上有不少人偷看他,不少姑娘虚掩着帕子脸红了,就是成了婚的少妇老妇都喜欢多看他两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绛回到自己暂住的家里,他不要那些东西,一个是因为那是老妇人一家子三四天的口粮,给了他那老妇人一家吃什么?另一个就是......

他吃不下。

对,现在的他,可能已经不是人了,根本就吃不下这些凡人的食物,吃了多少吐多少,无论多么好吃,他都觉得嚼这些食物像是在嚼蜡,就算硬是吞下腹中,也会犯恶心,吐出来。

他的身体在抗拒这些食物!

绛走到火炉旁,拿出火折子,点了一堆柴火,然后毫不怕烫地拿起一根正在燃烧的木柴,张口就啃!

是的,啃!他在啃火!火啊!

这时他一摸他的胸膛,发现他的胸膛比他手中的火焰还要炽热,要是他啃得急了,他的胸口会直接窜出火来,把他的衣服给烧了!

烧水泡澡,他根本就不用加凉水,就让下面的火炉子烧着,让水沸腾着,咕噜咕噜地冒着泡,这样泡澡他才觉得舒服......

吃东西吃的是火焰,洗澡洗的是沸水,非人哉,他真的不是个人了......哪个人能做到这种事儿啊?!

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到,这就是太阳啊!太阳本身就是一只火鸟,浑身都是熊熊燃烧的烈焰,本身的温度极高,高到不能想象,浑身都是暴烈的烈焰,所以才能照耀大地,也能焚天灭地。

这样极高的温度,让他根本不受冰雪的寒冷侵蚀,之前那位老妇人的孙女其实不过是寒气入体罢了,去了寒气休息几天就没事儿了,但是在这种冰天雪地里缺医少药,而且那家人穷,家里也买不起太多的柴火,再加上一个不把女儿当人看的母亲......硬是把一个寻常的风寒拖成绝症。

这样的事儿,在这座祝余城里绝对不是少数。

祝余城冰天雪地,根本就没有太多的动植物能够在这种环境下存活,就算活下来了,也不一定能养大,除了水,这里没什么不是缺的。

食物衣服柴火都是珍贵的,更不用说医药了。

其实绛不会治病,虽然他爹爹教过他一些医药知识,但是没有实践过,书上得来终觉浅,他其实也不敢治病。

但是当时那个躺在雪地里的孩子冻得快要死了,他就尝试着用自己体内太阳之气驱散了那个孩子体内的寒气,效果好得让人意外,像是对症下药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作为太阳神鸟,其实也是有几个成长阶段的,现在的绛其实就是只雏鸟,刚破壳的那种,毛都没长齐,但是就算是刚破壳的三足金乌雏鸟,也有一间屋子大,这是种族优势,羡慕不来。

虽然现在的绛还找不到化身为三足金乌的窍门,但是种族优势摆在那里,看看他那双羽翼,那双绯金色的羽翼,大得一翅膀下去一屋子被掀飞,这样都还不能表明三足金乌非常大吗?!

绯金色的羽翼非常惹眼,所以平时都是绛都不会伸展它,虽然伸展开来很舒服,但是它一出来就是破风化雪,光辉普照大地......太耀眼了,啊,果然是太阳啊。

而且绛现在不敢受伤,有一次不小心被冰凌划破了,流出来的血居然带着金色,还成了火焰,把一片雪地给焚了!

虽然表面上看着没什么,但是绛明白,他现在就是个异类,是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他一旦露出些什么来,很容易被人当成威胁干掉。

人都是排斥异类的。

爹爹说的。

“绛哥哥。”一位才到绛膝盖高的小女娃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个漂亮的花笺,带着点婴儿肥的小脸蛋看着可可爱爱的,从那稚嫩的眉眼间可以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

小女娃还小,就是喜欢好看的东西,比如她手里的花笺,比如绛。

绛不知道是不是三足金乌改变了他的外表,虽然五官还是那副五官,可他总感觉他现在的样子和以前不大一样。

......当然不大一样,之前瘦骨嶙峋的,现在是正常身材,一看就知道现在的好很多啊!再好的五官也顶不住没有肉支撑啊!一副骷髅一样的样子,怎么也好看不起来啊!!

“绛哥哥!送给你。”小女娃把手里的花笺递给绛。

“谢谢。”绛点了点头,接过花笺,他要是不收会被这个小丫头缠死,还是收吧,想办法回个礼就好了。

小女娃眼珠子一转,坏主意上头了,抓了一把雪,扔到了绛的脸上。

绛可能是因为待在白茫茫的雪原太久了,对白色和雪之类的东西并不敏感,就算是一个小女娃随手扔的一个雪团子,他都躲不过去。

“砰——”绛被扔了一脸雪,瞬间看不见东西,他急忙拨开脸上的残雪,待他能够看清东西的时候,小女娃像是一枚炮弹一样奔袭而来,撞了绛一个满怀,绛一时不查脚步不稳,被扑倒在地。

“你又来了......不腻味吗?”绛叹气。

“不腻味啊,绛哥哥你每次都上当啊,哈哈哈。”小丫头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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