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
“把钱还给我!”
“还给我!”
江红猩红着眼,好像要生吃了姜晨,幸亏有警察拦着。
经过调查,姜晨的确是做生意的。
只不过连年亏损,家产已经所剩无几,她正在四处拉人找投资。
而这时候,我引荐了江红。
江红高高兴兴的成了姜晨的投资人。
之前江红在投资以前,姜晨就发给过她一份投资协议,那时候江红实在是太信任姜晨了,因为收过她一条几十万的项链。
结果就毫不犹豫的在上面签了字。
所以,姜晨不属于诈骗。
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
因为投资是有风险的,而签了协议就代表对风险知情且愿意承担。
江红,彻底输了。
18.走出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