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后续+完结》,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后续+完结》精彩片段
“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
“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
“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
“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
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
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
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
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
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
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
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
“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
“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鹿堂。”
“毕竟,我最大的优势,是在山川湖海之中,而非庙宇之内。”
“倘若拜入,诸如药帮,铁匠帮之流,整日关在门派内修行,岂不是避己之长?不妥。”
林轩摇了摇头,开始为自己规划后续的路,如何走得顺遂,走得坦荡。
这个时候,就突出信息的重要性了。
半两银子,结交石忠,实在是太划算了。
按照石忠所言。
逐鹿堂之中,共有三院,可传授武学。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武者根骨,我自不必担心,至于摸骨费用,癞皮狗贡献了有三十两存款,更是不足挂齿。”
“而我若是入逐鹿堂,便需要修了基础功法之后,通过考核,拜入内院三门。”
“力量和感知,乃是我的强项,也就是说,最合适之法,便是拜入猎弓院和寻踪院……”
“亦或者,下一个封妖图腾,我得从三院注重标准这个方面入手。”
林轩心思收拢,目标逐渐清晰。
目前存款足有三十五两,暂时不必为钱财担心。
只不过,每日进城,太过招摇。
一夜练武。
白日将起。
林轩身上有了露水。
只不过,林轩气血充沛,体内好似炉火燃烧。
那露水被其蒸腾,化为白雾扶摇直上,颇有仙家韵味。
眼下有了武艺傍身,紫雾山之中,倒也不至于如之前那般谨慎小心。
“回到家中,让月妹为我备好干粮,接下来这些日子,我便以走山渡日了!”
林轩打定心思,呼喊了老黄一声。
一人一狗,动若脱兔,疾步如飞。
回到了林家。
那二叶山参入城卖钱,此事林铮知晓。
林轩本欲将钱财上交,横竖几两银子,林轩眼下得了癞皮狗的馈赠,倒也不在乎。
但林铮拒绝。
让林轩自己得了钱财,自己攒着,偶尔帮衬一下家里便是。
意思是让林轩掌家。
林轩对父亲的放权,倒是颇感意外。
但终究是留了二两银子给林月。
让林月给家中吃穿用度,尽量都用得好一些。
父女二人对林轩的大手大脚,都觉得惊奇,想劝林轩省着一点花。
但林轩依旧坚持。
觉得林铮伤筋动骨,眼下即便是有了壮骨药,但也需要调养。
若是吃得太差,对恢复不利。
并提出让林月给他准备干粮。
接下来白日里便呆在山上,午膳便不回来吃了。
这一点儿,林铮和林月非但没有怀疑,反而顿感欣慰。
毕竟,之前林铮走山,也时常不归家。
之前的林轩,乃是村中有名的懒汉。
而现在的林轩,却是勤勉得让人感觉不真实。
生死大劫,性情改易,但走向两个极端,着实让林铮意料不到。
……
如此三日。
林轩泡在了紫雾山上。
每日打猎,寻宝。
拢共打了三只傻狍子,十三只野兔,十一只野鸡。
棒槌也挖到了六株,分别在四两到六两之间。
晚上则是偷偷溜入山中,借着瘴气,修行疯狗拳,每日精进速度极快。
要知道,眼下天气逐渐转凉,山中的山货,踪迹罕见。
饶是村里最老辣的猎户,这些时日,都是空手回来的多。
临近入冬,走山客生活更为困难。
而到了入春,山货逐渐活跃,那才是走山客的丰收时期。
而林轩每日都有收获,并且收获不菲。
更有棒槌这种极品山货。
林月和林铮,从最初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开始变得麻木。
而林轩每日归来,收获颇丰。
自然也是被村里不少人看在眼里。
林轩原本游手好闲的口碑,也是逐渐好转。
村里人都在说。
这林家二郎,是被山神爷点开窍了。
“这些东西,足有两三百斤……还有棒槌……”
“我去问你陈叔借一辆牛车,拉去李乡绅家中,换些钱财。”
林铮看家中山货堆得有些多了,便对林轩说道。
这日子天冷,放几日,只要处理好,倒也不打紧。
但终究是新鲜些,能卖上价钱。
“卖给李乡绅,虽不至于像城中一般,被克扣这么厉害……”
“但如此行径,若是被官府发现,只怕是重罪吧?”
林轩有些好奇,向林铮询问。
林铮轻笑一声,解释道:
“之前那二叶山参,颇为贵重,又牵扯到赵家父子,所以才让你入城卖。平日里,咱们辛辛苦苦打些山货,进四出六,哪里吃得消?”
“都是卖给李乡绅居多……李乡绅,在城中也有关系,给一些权贵老爷供应山货,有人庇护,自然不惧。”
“更何况,咱们周边几个村子,都是这么做,惶不论我们一家。”
林铮拍了拍林轩肩膀,又道:
“发现……也没这般容易。”
“我往李乡绅家,送些山货,远房亲戚,正常往来。李乡绅送我些粮食,作为回礼,也实属正常。”
“至于粮食中,他竟将银两掉在里面,此非我故意为之吧?”
林铮脸上的褶子,逐渐舒展开,满是意味深长的笑容。
林轩听得瞠目结舌。
还能……
这么玩?
这和“重金买领导字画”的套路,如出一辙。
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林轩愣了半晌,才对林铮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钱卖了给你,你欲成武者,可所谓武者吃金而生,日后花钱的地方不少。”
“咱老了,帮不了你,唯有帮你跑跑腿,若是累了就回家,有爹在。”
林铮感慨一声,复又幽幽叹息一声。
“嗯,爹做主便是。”
林轩受不得这种场面,拿了林月准备的干粮,趁着朦胧之色,前往紫雾山。
林铮拄着拐杖,和林月一起,将山货搬上牛车。
一扬鞭子,牛车慢悠悠向着李乡绅家而去。
……
李府。
黎村,民村等周边村子,若蛛网盘踞,而李乡绅的家,便建在正中。
李乡绅辐射掌控几个村子,兼并土地,对上奉承,对下剥削,一代代积累,倒是成了一方土皇帝。
那李府,岂是寻常贫苦人家的黄泥房所能比?
地主之宅,方圆百亩,广袤无垠。
其屋宇数十间,正房高大巍峨,雕梁画栋,朱漆门窗熠熠生辉。
左右对称,排列有序,犹如雁阵。
庭院深深,青石铺地,径旁花卉争艳,佳木葱茏。
堂中挂名人字画,桌椅皆为檀木所制,精雕细琢,巧夺天工。
仓库充盈,粮谷满仓。
马厩之中,骏马嘶鸣;
柴房之内,柴薪堆积。
但偏偏,此刻的李乡绅,端坐在高堂,愁眉不展,哪怕是有丫鬟前来服侍,也被其呵斥。
“老爷为何这几日,怒气这般大?”
李夫人穿金戴银,雍容华贵,开口对李乡绅问道。
“哎,夫人有所不知啊。”
“往日我来往临川和乡野,为临川客栈,茶楼,勾栏等地,供给山货,以足城内达官贵人口腹之欲。”
“然入冬以来,走山客收获太少,偏偏……如黎村的林铮,赵荀等人,都出了意外。林铮害断了腿,赵荀身死,山货紧俏得紧……”
李乡绅喟然长叹,身子向后仰去,整个人瘫在椅子上,用手揉着鼻梁,满脸愁苦:
“我那几个死对头,盯着我巴结上的几个贵人不放。”
“若长此以往,只怕我李家的靠山,要成别人家的咯……”
“好了,愚兄还有些俗事,便不多送你了。”
“记住,逐鹿堂分内外两门,外门为学徒,内门为拜三院正式武者。”
“当年愚兄在外门,苦练三年,这才通过内门考核,拜入猎弓院。”
“你先回家,将家中事务安排妥当,七日之后,来逐鹿堂报到!”
石忠将林轩送至逐鹿堂门口,沉声叮嘱,言辞真诚,情深义重。
“小弟定不会辜负兄长期望!”
林轩重重点头,双眸如星,透露出坚毅之色。
离开逐鹿堂。
林轩心中欢喜。
此番摸骨,石忠帮他省下了二十两银子。
还成功讨得了一身武服。
这武服,便好似那考中秀才的儒生长衫。
穿在身上,便是身份的象征。
放在临川县,或许不算什么。
但在黎村,那绝对是高人一等。
“可惜,养院主只说我根骨好,却未曾说我这根骨,属于什么等级。”
“这摸骨之术,便好似相马之术,粗浅相马术流传甚广,但高深相马术,却是可遇不可求。故此,千里马常有,可伯乐不常有啊!”
林轩心中暗暗感慨。
七日后报道,林轩便是逐鹿堂学徒武者,开始学艺。
而学徒武者,每年一考,若成绩优异,便可入内门拜三院。
林轩此番入逐鹿堂,一个月后,便是内门考核。
届时,诸多学徒武者,将会一起搏一个机会。
有些人在逐鹿堂当学徒数年,根基已深,但求此番一鸣惊人。
一个月时间,对林轩而言,似乎有些短……
饶是那石忠,也学艺三年,这才成功拜入三院。
“按照石忠所言,学徒武者,会学一套《鹰爪擒拿手》,外练筋骨,打熬气血。”
“算是比较粗浅的武学,但若是想修到登堂入室之境,也需几年光景水磨。”
“我有招妖幡相助,得山中山宝修行……一个月,或许,我可以搏一搏!”
林轩在临川县之中闲逛,给自家妹妹,再买些甜食,给家中添置一些上好大米等生活用品,心中也暗暗思量。
一袋大米扛在身上,又提了几袋甜食和给爹抓的几副壮骨的中药。
人流而过,看到林轩,纷纷避开,眼露敬畏。
先敬衣裳后敬人。
这一身武者武服,便足以让林轩鹤立鸡群。
路过坊市。
林轩心中感触。
上一次来,自己不过是一个猎户小厮。
这一次,却有了一身武服。
林轩驻足,却正好看到了坊市示众榜。
人头攒动。
林轩心中好奇,也向内望去。
这所谓的“示众榜”,其实就是告示栏。
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信息传递,自然也不方便。
官府若有通知,会张贴在示众榜,以供百姓知晓。
可惜的是……
若是穷苦百姓,只怕连识字上私塾都困难,又有几人能看懂示众榜上铁笔银钩?
林轩有个好爹,昔年身强体壮,靠山吃山,日子富足,又重视教育,让林轩肚子里塞了一些墨水。
倒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土匪作乱……这税,又要提一些……”
“临川县北部元村,遭土匪洗劫,活下来的人,十不存二三,粮食,钱财,都没了……这元村,距离黎村,前后也不过隔了一座紫雾山……若是土匪凌晨翻山,傍晚便能抵达黎村……”
虽然示众榜前,围满了人。
但林轩如今这身高,高过寻常人一个头,不用踮脚向里面挤,便看得真切。
土匪……元村……哎……
林轩心中叹息。
凶徒侯三通,身负十七人命。现于临川县出没,斩三衙役。为县尉所追,逃出县城。有提供线索者,赏银十两。生擒此凶徒者,赏银四十两。知而不报,胆敢窝藏者,以同伙论焉。
黎芳再度看向林轩。
那一双眸子之中,满满春意,脸颊微红,莲步轻动,柔声唤道:
“二哥,真好,真好……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但与此同时。
黎芳心里暗自窃喜:
“日后,她便是武者夫人……论身份,比之李乡绅夫人,还要高出一截!”
昔日黎芳精修“茶艺”,对林轩这条舔狗,欲擒故纵。
实际上,背地里却还有数个相好的。
眼下,黎芳觉得自己的鱼塘之中,终于出了一条鲤鱼,可跃龙门,心里那叫一个美啊!
“其他歪瓜裂枣,这段时间,断了联系,未免被林二哥发现端倪!”
黎芳城府极深,当下在心中有了决断。
“哼!”
林轩冷哼一声。
目光微凝。
冰冷的眸子落在黎芳身上。
吓得黎芳不敢上前,以示亲昵。
“滴滴滴!”
“当当当!”
远处,传来敲锣打鼓之声。
一队人喜气洋洋,向着林家走来。
为首之人,正是李乡绅。
而在李乡绅身后,则是跟着鼓乐班子。
两个家仆,高高举着两块木牌旗,分别对应上下两联。
上联:武者精神传四海。
下联:英雄气概耀千秋。
临近林家,李乡绅一眼便看到了英气勃勃的林轩,拱手作揖,笑容满脸道:
“恭喜贤侄!贺喜贤侄!”
“李某今日昨夜观星宿,忽见白虎星,大方光明,隐有落凡之象。”
“又有喜鹊飞上枝头,祥瑞降临人间,欢叫不停。”
“李某还在纳闷,这是哪里有天大喜事?哪一户人家,光宗耀祖!”
李乡绅一边走入林家,一边口中道贺,那贺词一套接着一套,彰显出深厚的“拍马功底”:
“李某万万没有想到,却是自家侄儿,成了武者。”
“细细想来,林铮兄家老二,头角峥嵘,历来勤勉,生来不凡,这段时日,又是走山大师,拜入逐鹿堂,也在情理之中啊!”
“贤侄,还望勿怪,若非愚叔在城中有些人脉,都不知自家有这般喜事,是叔叔之错!”
李乡绅说到这里,便打算对林轩赔罪。
林轩蹙眉。
心中暗道这李乡绅厉害。
自己成为武者,前脚刚刚走入林家,后脚李乡绅就到了。
平日里,李乡绅眼高于顶,可曾如此谦卑?
但伸手不打笑脸人,林轩算是明白,为何李乡绅生意越做越大,家中更是兴旺。
林轩有些不知如何应对。
林铮却上前,一把扶住李乡绅,笑着说道:
“李兄这是什么话?李兄家业大,操持的也多,心里有二郎就行了。”
林铮托住了李乡绅的手,也托住了李乡绅的话。
“哪里,哪里……”
“终究是我这个做叔叔的,失了礼数,不过,都是一家人,日后好生相与,我也薄有家资,也可对二郎,做些补偿……”
李乡绅说话,滴水不漏,与林铮称兄道弟。
同时,眼睛不断向着林轩扫去。
观察林轩神色。
他这番话,先是赔了礼数,动不动就是“叔叔”,“贤侄”,拉近关系,而后又道出,自己有利用价值,对林轩有帮助。
可谓是老道至极。
纵然林轩也知晓——
李乡绅若真和自家父亲有“兄弟情谊”,那为何之前林铮害了腿,林家中落,不见李乡绅伸出援手?
但偏偏心里门清儿,李乡绅做的是表面文章,但却实在难以给李乡绅拉下脸。
“能屈能伸,此人……老谋深算,眼睫毛都是空的。”
“若家中真有武者,只怕在临川县,都能立棍站住脚。”
林轩心中暗道。
除了林铮和李乡绅称兄道弟,声音此起彼伏之外。
周围村民,一个个缄默,不敢说一句话。
就连黎村长,也面露惊恐。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三十五两白银和野猪王猛兽之心,作为祭品,被图腾吞噬。
那细犬图案,不断变化,渐化为獒犬之形。
“吼!”
图腾之上,四肢渐渐粗壮,毛发飘逸。
其势雄浑,霸气自生。
神辉熠熠,似有王者之威。
「二阶封妖图腾——獒犬图腾。」
「老黄觉醒獒犬血脉,踏足二阶,觉醒“神獒妖体”。」
「神獒妖体:综合提升肉身强度,五感敏锐。」
「妖皇第一变,晋升为獒犬图腾,获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和“神獒妖体”。」
封妖图腾变化完成。
大量信息,涌入林轩识海之中。
林轩抬起头,看向老黄。
老黄感受到林轩目光,细犬静立。
“吼!”
老黄仰天咆哮。
俄而,光芒乍现,细犬化獒。
原本极短的毛发,肉眼可见速度暴涨。
其色如金,威若狮王。
昔之四肢细长,今则粗壮有力,肌肉虬起。
双目炯炯,霸气四溢。
似有王者之威,震四方之敌,尽显刚猛雄浑。
哪怕是四肢落地,肩高,也有近两米。
若论体长,不算尾巴,更是超两米五。
“九犬一獒,九犬一獒……老黄这般威风,若是再遇到野猪王,只怕三个回合,老黄自己都能咬死野猪王!”
林轩大为振奋,看着老黄血盆大口,唾液滴落,犬齿如锋利之刃,足以洞穿一切。
他知道,哪怕野猪王皮糙肉厚,在化身成为神獒的老黄面前,都是白搭。
“呼呼!”
老黄吐出一口气。
黄色光芒内敛,飘逸悠长的毛发,收入体内,身体又恢复到了细犬模样。
然后继续伫立在巨石上,兢兢业业打量四周,做好警戒工作。
“这神獒妖体,乃是血脉之变,也是肉身改易,算是变化之法。”
林轩心中一动,催动神獒妖体天赋神通。
明月高悬,光芒乍现,林轩泥丸宫之处,陡然激荡出道道妖气,笼罩肉身,顷刻间,他身形骤变。
“嘶嘶嘶!”
林轩身上衣物,生生撕裂。
半人半狗之怪物现,人立而起。
脸为狗头,身躯如人。
浑身黄色毛发如钢针,肌肉强健,似可撼山。
身高八尺有余,威风凛凛。
月光之下,煞气四溢,仿若魔神降世。
“我这模样……化为半人半妖了?”
林轩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此刻手掌,五指修长,形状依旧是人,但指甲却化为了锋利的利爪,且满是黄色毛发覆盖。
好在周遭有一处溪水,林轩走近,借着月光一照,看清了自己容貌。
青面獠牙,五官狰狞,俨然是成为了怪物。
像极了八六版西游记里面那种妖怪。
“好啊!”
林轩眼露精光,心里大喜。
若是常人,化身成为这种狼人一般的怪物,只怕心中惶恐不安。
但林轩不同。
在这乱世之中,林轩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搏杀出一线生机。
能够身化怪物,这岂不是说……
他完全可以做出杀人越货之事,而不让别人怀疑自己?
岂不是大好事一件?
林轩收敛心神,神通消散。
神獒妖体再变。
归于平静。
林轩化为人身。
“倒是糟蹋了这一身衣裳,可惜,日后得留一套备用才是。”
林轩抬起袖子,原本猎户劲装,破破烂烂,到处是撕裂的口子。
这让林轩这个原本就穷苦的穷小子,雪上加霜。
摸索了一会儿。
林轩发现这神獒妖体的诸多妙用。
在人形状态下,林轩的肉身强度,力量,速度,甚至连五感,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当然,其中提升最大的,便是“闻香识途”。
其次,如力量,也提升了近乎,全力爆发,林轩估计可达九犬之力,估摸在近两千斤力量。
同时,速度大增,并夜视能力提升不少,这让林轩在夜间山中走山,能力大增。
这还是人形状态之下的变化。
若是彻底化为“神獒妖体”,肉身之力,再度暴涨。
气力可达十八犬之力,并且防御力,攻击力更是大增。
虽不曾搏杀过,但以林轩自己估计。
二品武者之下,化身神獒半妖,林轩可抬手镇杀。
“好造化!好造化!”
林轩心潮澎湃,双臂一展,肉身骨骼噼里啪啦作响。
单臂一甩,六百斤野猪王的尸体,落入招妖幡之中。
“借此机缘,炼化这猪宝,助林某武道再进一步!”
林轩纵身一跃,跃到一棵树上。
让老黄护法。
林轩运转疯狗拳呼吸法。
催动食气神通。
那上品猪宝,一缕缕气息逸散,落入林轩体内。
……
天色鱼肚白。
食气神通,吞万物之灵,纳周天先天一炁。
林轩手中的上品猪宝,经过一夜吸收,极速缩小。
仅剩下一些黑色粉末,此乃杂质。
林轩骤然睁开眼睛。
身子若一片枯叶,从树上缓缓飘落,轻盈落地。
忽身形一动,展地功拳之威。
其拳如獒犬扑击,刚猛无俦。
身形闪转腾挪,快若闪电。
刹那间,疯狗拳绝杀,一脚踹出。
这一腿,全然不同林轩之前练腿那般,风声猎猎,势如破竹。
反而是静谧无声,好似所有的力量,都纳入腿中,没有一丝一毫力量上的浪费。
腿出,若闪电过隙,直中一米高之巨石。
只闻轰然一声,巨石开裂,碎石飞溅。
威力之猛,可见一斑。
刚猛迅疾,如獒之悍勇。
“一夜之间,从一品境初段,迈入一品高段,搬运周身九成气血无碍。”
“疯狗拳也踏足炉火纯青之境,炉火纯青,腿法无声,防不胜防,堪称是暗杀偷袭的绝佳武功。”
林轩对自己这一脚的威能,颇为满意。
人形状态,便有这般杀伤力。
若是偷袭,二品武者也要喋血受伤。
可如果林轩化身神獒半妖。
一腿之下,二品武者硬扛,身上若无防御宝物,只怕也要肠穿肚烂。
“下山,是时候进城,讨要一个武者老爷的身份了!”
一人一狗,向着紫雾山山下进军。
到了山脚,林轩看四下无人,神念沟通招妖幡。
那六百斤野猪王的尸首,被林轩扛在肩膀上。
这个武道世界,可非那些玄幻,仙侠世界。
至少,目前林轩未曾听闻过什么宝物可以储物。
扛着回去,虽也会让人惊叹,但也不至于细思极恐,浮想联翩。
少年身躯健硕,身负小山一般的山货。
老黄狗神俊异常,跟在身侧,目光锐利。
这一进村。
黎村之人,彻底炸开了锅!
县官不如现管。
纵然明眼人都看出,这是黎家不占理。
但黎家势大,管着一亩三分地。
谁敢帮林家说话?
“哎呀!你这话说的,这彩礼,我们不过是想要看看,你们林家的诚意。”
“我黎家嫁女给你们林家,乃是下嫁,若是这点诚意都没,那日后……指不定怎么欺辱我女儿!”
李玉兰终究不是省油的灯,恶狠狠瞪了林月一眼,扯开嗓门喊道。
“娘……别说了,若是二郎真的不愿意,那便算了……”
一旁的黎芳,故意梳妆打扮一番,听到林月这般说,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出水雾,梨花带雨,抽泣着,还故意装出一副站在林轩角度说话。
“哭哭哭,哭什么哭!死丫头,都是你,招惹什么冤家,闹出笑话了!”
“眼下都不在乎你,日后还怎么珍惜糟糠之妻?再哭,丢人现眼的东西,老娘打死你!”
李玉兰掐了一下黎芳,又抄起手,假装打黎芳。
实际上,那些刻薄的话,含沙射影,看似在骂黎芳,但落在林铮林月耳中,却好似打耳光扫自己的脸面。
这都是说给林家听的!
母女俩一个黑脸,一个红脸,双管齐下,双招尽出。
林月哪里见识过这种场面,气得浑身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
“好了!别闹了!”
一旁抽着旱烟的黎村长,一把推开自家夫人,恶狠狠瞪了一眼,然后看向林铮,面容渐缓:
“林老哥,老朽我说句公道话!”
林铮点了点头,漠然道:
“村长请说!”
……
林轩看到这里,心中冷笑。
一般来说,有人突然说,我说句公道话。
那就意味着,这个人要拉偏架了。
更何况,还是黎芳的父亲。
自家人,哪里会不护着自家人。
关于他和黎芳的婚事。
看似是黎芳之母李玉兰从中作梗,但实际上,林轩知晓,这背后,少不了黎村长出谋划策。
“二郎是个好孩子,现在变得有能耐,李乡绅大为赞赏,老朽脸上也有光。”
“但……我家闺女,已经和二郎有了婚约,若说退便退了,那我家闺女的清白怎么办?”
“这周围几个村,还有谁愿意娶我家闺女?”
黎村长搓了搓旱烟枪口,慢条斯理道:
“你且放心,再给十两彩礼,一共二十两,陪嫁也不会少。”
“老汉虽无用,但也不至于,拿自家闺女的清白和名声,来故意寻你们林家不痛快!”
黎村长说完。
林铮皱起眉头。
同村之人,林铮和黎村长打过不止一次交道。
这黎村长,说话看似讲理,实际上,心黑着呢。
帮着官府收税粮。
以次充好,以特质税斗等多种手段,暗中坑黎村人。
黎村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林铮年轻时,仗着一副好身体,可没少和黎村长对着干。
眼下这桩事,林铮也算是看出来了,黎村长这是打算打掉林家的牙齿,让林家生生咽下。
黎村长看林铮不说话,轻笑一声,然后回过头,看向围观村民,高喊一嗓子:
“诸位,你们看,老朽说的,在不在理?”
那前排不少村民,纷纷点头,声援黎村长。
“村长所言在理啊!女儿家,最重清白了!”
“日后都是一家人嘛,林铮,你昔日走山那股子豪情呢?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
“就是……好事多磨嘛,二郎这么能赚钱,多给十两,讨个好媳妇,这可是福泽三代的事情啊!”
看人下菜碟,歪嘴和尚念歪经。
这些声援黎村长之人,林轩倒也认得。
都是黎村以及周围村子的走山客。
这是眼红林轩走山所获,故意来坑林家。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将猪宝的气味记下。
林轩又好似化身为饕餮,广纳四方气味。
猪宝这等宝物,鲜有出没。
出现一次,已然轰动。
其余山货,虽不如猪宝,但也不俗。
林轩来者不拒,索性将气味挨个记下。
“老黄,你给老子打起精神!”
林轩心中暗骂。
一人一狗有精神链接。
由林轩主导。
林轩可切入老黄视角,亦可查看老黄记忆。
同时,林轩也可将自己的记忆,选择性共享给老黄。
这野栏之中的诸多山货气息,一股脑儿冲入老黄的鼻子。
“噗嗤!噗嗤!”
老黄猛打几个喷嚏。
硕大的鼻孔,流下了鼻涕。
吓得林月,还以为老黄入山,害了寒气,得了病症。
急忙忍着肉疼,下了生姜泡汤,让老黄喝下。
眼下老黄,和林轩一般,是家中顶梁柱,若是倒下,那林月哭死的心都有。
……
不出半个时辰。
便有一名武者劲装装束的汉子,作价二十两银子,买走了少年马三的猪砂宝。
那少年马三收拾行囊,走到坊市出口,略显犹豫。
而后思量片刻,毅然决然,向着县内深处走去。
“哎!少年心性啊,总觉得自己与人不同,这马三,是打算给武者门派送钱咯!”
“年轻嘛,南墙多撞几次就知道疼了……可惜,人的好运,不会一直有……”
有人猜出了马三的意图,唏嘘不已。
“少年心有凌云志,欲上九重云霄,殊不知,那九天之上,除却五色云彩,还有雷霆天威……”
一个算命先生摇着破扇,神神叨叨,口中感慨。
林轩眉眼一挑。
没想到,这穷酸地方,还出了一个哲学家。
林轩想对算命先生竖个大拇指。
但看到对方那白色眸子,并无黑色瞳孔,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马三之事,不过是小插曲。
林轩对野栏诸多山货的气味,记得差不多了。
便摆出了这两日所得的诸多“棒槌”。
方才林轩,不过摆放了四只野兔,三只野鸡(昨日吃了一只野鸡,林轩强烈要求,留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改善伙食)。
因县城内有入城税,走山客一般会攒个几日,处理所得,待货物充足,再来野栏售卖。
林轩一日捕获,虽算丰厚,但也不算出奇。
故此,林轩摊位前,门可罗雀。
但野兔之流的野味,不过是口腹之欲,山参,那可是极为稀少的山宝。
林轩将四株棒槌,从大到小,一字排开,顿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棒槌!野棒槌!足有四株,最小的也有三两!”
“你看那最大的,好家伙,足有一尺,观其模样,七两有了!近参宝的存在!”
“天啊,这是什么日子,刚走了一个卖猪宝的,又来了一个二叶山参的!这好日子,怎没落在我头上?”
……
在野栏之中,大部分人,都是走山吃山的走山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一眼便瞧出了林轩的棒槌不同寻常。
有人惊叹,有人羡慕,有人叹息,有人嫉妒……
好在野栏有野栏的规矩。
林轩倒也不怕有人被财富迷了心智。
不多时,一个背负长弓的络腮胡的武者,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查看这几株棒槌的品相。
武者,之所以一眼能够区分。
不仅仅是武者的气质,穿着。
不少武者,会为了省下麻烦,腰间悬挂门派令牌,彰显身份。
与之相对的,便如同有功名在身的秀才,会身披长衫一般。
“这些我都要了,七两二叶,算七两半银子。六两棒槌,作价四两,四两棒槌,作价二两!”
“一共,十五两半银,很公道了,我急用,小兄弟,怎么样?”
络腮胡武者抬起头,看着林轩,瓮声瓮气说道。
十五两半!
周围顿时响起了冷气倒吸之声。
声音嘈杂。
那络腮胡武者嫌太过嘈杂,转过头扫了一眼,顿时鸦雀无声。
他再度看向林轩。
“十五两半……”
林轩摇了摇头。
络腮胡皱起眉头。
观林轩年轻,心里叹息。
估计是一个愣头青,漫天要价!
这十几两银子,对一个武者而言,倒也不算多。
只不过,络腮胡遇到一些事儿,眼下囊中羞涩。
他正为难的时候。
林轩声音传来:
“我在家排行老二,家中老大,早年间死在了山里。”
“这位大哥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大哥……我与大哥,受父亲教诲,敬重武者,庇护百姓,纵情江湖。”
“十五两足矣,我与武者大哥相见如故,那半两银子若是我收了,只怕我爹要打断我的腿!”
嗯?
所有人都一愣。
这小子的意思……
竟然不是嫌弃络腮胡给得不够,而是给得太多?
乖乖!
砍价见过,反向砍价的,倒是和尚娶媳妇——头一遭。
那络腮胡也怔了怔,看向林轩。
但见林轩面容真挚,目光清澈如水,令人动容。
这个世界,一两白银,可换一千文铜钱。
例如林家三口,两个壮汉,吃穿用度,每日花销在三十文上下。
林轩从旁人议论之声中,也知晓络腮胡武者出价算不上天价,但也算公道。
半两白银,便是五百文,那可是林家半个月的开销啊!
络腮胡回过神来。
看林轩衣着粗鄙,但言辞落落大方,年纪虽小,却有洒脱之相。
心中顿生好感。
“来这野栏碰碰运气,这些乡野之人,见我若见青天,恨不得卑微到地里去,着实不喜。”
“这个少年,倒是合我胃口。”
络腮胡心念一转,咧开大嘴,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小兄弟怎么称呼?我叫石忠,逐鹿堂人,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猎帮,咱们……交个朋友也好。”
林轩看石忠扔下藤蔓,自己岂有不爬之理,当下抱拳行礼道:
“小弟林轩,黎村人,见过石大哥!”
石忠展颜一笑。
心里对林轩越发觉得有趣。
二人攀谈几句,林轩对县城之中门派,也有了粗略了解。
石忠付了十五两。
“今日大哥有事,本应你我兄弟痛饮,是大哥失了礼数,没好好招待你。”
“待你下次入城,来逐鹿堂寻我,当大哥的,自不会苦了自家兄弟。”
北方人豪迈,石忠又对林轩对胃口,留下一句话,拍了拍林轩肩膀,又偷偷塞给林轩一块令牌,压低声音道:
“此令,为逐鹿堂武者亲属所有,持此令者,可入逐鹿堂寻人,老弟,老哥等你。”
塞令牌的动作极为隐秘。
借着勾肩搭背。
林轩都不知,石忠是如何塞到自己手里的。
还未搭话。
石忠已经大步流星离去。
“逐鹿堂么?猎户出身的武者创立的门派……”
林轩眯起眼睛,记下这些关键信息。
周围人看石忠走远,议论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娃子真傻,武者老爷,那便是天上武曲星下凡,糊弄我们下等人几句罢了!过后就忘了,这娃亏了五百文!”
“年轻人,和马三一样,好高骛远啊!”
……
不少走山客扼腕叹息。
好似这半两白银,是从他们心头挖去一般。
当然。
也有身具慧眼的。
比如那算命瞎子,打开折扇,悠然道了一句:
“世间唯有志向,不容他人取笑……”
林轩真想赞算命瞎子一句“真特娘有眼光”。
但又怕折辱了对方的自尊,只能作罢!
少年少取半两银,此事传开。
听闻之后,不少人取笑林轩痴傻。
但同时也带来了热度。
野兔野鸡,顷刻间售卖一空。
林轩得了三百文。
……
“二十两摸骨,若有资质,可成武者,可真贵啊!”
“饶是我有机缘,也差五两……乡野之人,哪怕狠下心来,求一次鲤鱼跃龙门的机会,都要掏空三代家底啊!”
林轩感慨万分。
武道维艰,可看作这个世界上位者掌控底层的工具。
法不可亲传。
大抵如是。
林轩走出坊市。
被两个衙役拦住。
一番交涉。
林轩脸色铁青,牙关压住,心中怒骂:
“苛政猛于虎,吃人的封建阶级!”
“老子一手锤子,一手镰刀,迟早让你们看看人民的力量!”
但她自然没有忘记十两彩礼钱。
要知道,那可是自家爹爹,不惜借了羊羔利才凑齐的!
“自是如数奉还……如数奉还……”
黎村长挤出笑脸。
“如数奉还?哼!羊羔利的规矩,莫不是黎村长不懂?九出十三归!”
林轩此刻开口。
九出十三归!
这……
黎村长夫妇脸色一变,煞白无比。
林轩这是打算,将这十两彩礼钱,看成羊羔利的本金。
到手十两,除去砍头息一成,十两便是九成。
十成便是十一两,“十三归”,也就意味着,他们黎家要偿还十四两三钱白银。
“林老爷……这……这太多了!”
李玉兰一声惨叫,披头散发,哀嚎一声。
黎村长毕竟是个男人,一声不吭,拦住李玉兰,示意她不要多言。
而后铁青着脸,恭恭敬敬对林轩行礼:
“十四两三钱,自不会少。”
“恭喜林老爷,武道昌隆!”
说罢,拉起李玉兰,背起黎芳,如同丧家之犬,仓皇逃离林家。
“当家的,十四两三钱,这是要掏空我们家底儿啊!”
李玉兰压低声音,责备黎村长。
“蠢妇!休得多言!”
“眼下林二郎成了武者,若狠下心来,舍得一身剐,沦为草莽刀客,屠了我们全家都成!区区钱财,权当买命!”
黎村长瞪了李玉兰一眼,低声喝骂。
可一想到十四两三钱白银,黎村长也觉得心如刀绞,低声啐道:
“啷个晓得,这林二郎竟能成为武者老爷,老天爷当真瞎了眼。”
……
“嘘!”
嘘声四起,叫骂声此起彼伏。
在周遭人一片喝倒彩声之中,黎家逃走。
来时气势汹汹,不可一世。
逃时落荒匆匆,狼狈不堪。
“你通知账房,收回黎家的田,不再租于他们了。”
李乡绅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伙计叮嘱道……
李乡绅这话虽是压着嗓,别人或许听不到。
但林轩眼下武道已成,却是听得真切。
黎家掏出十四两三钱,只怕搜刮干净,李乡绅这是打算直接绝了黎家的户啊!
够狠的。
“此人可交,但不可深交。”
林轩心中暗道。
李乡绅看重了林轩价值,替林轩干这等“擦屁股”的脏事儿。
但如此果断,将黎家逼入绝境。
由此可见,李乡绅的心狠手辣。
“恭喜贤侄啊!林兄,你们林家,出了麒麟。”
“小小薄礼,不成敬意,也是做叔叔的表一表心意嘛!”
李乡绅一挥手。
下人捧着贡盘,上面盖着一块红布。
林铮掀开红布一看。
只见贡盘上,林林总总,摆了五锭锃亮雪花银。
大盛制式铸银,一锭为十两。
除此之外,还有一叠田契,记载良田二十亩。
“呜!”
林月樱桃小嘴张得极大,捂住自己嘴巴,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直溜溜打转。
这么多钱!
林铮也被吓了一跳,蹙眉,思量,一时间,竟然不知接还是不接。
林铮回过神,方才想起。
他老了,眼下这个林家,乃是林轩做主。
当下,林铮目光落在了林轩身上。
林轩倒也不客气,接过贡盘,道了声:
“多谢李老爷赐!”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李乡绅如此不遗余力结交林轩,自然是看重了林轩这“武者老爷”的身份。
若是用得好,甚至可能成为李乡绅城内生意的开山刀。
林轩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但林轩想得更为长远——
在这个世界,拳即权。
诸如李乡绅这般苦心经营,悉心谋划,那又如何?
林轩既成武者,便掌握了决定李府上下生死之力。
若是二人合作好,林轩也不会亏待李乡绅。
但若是李乡绅得寸进尺,那也要掂量一下自己脑袋,够不够硬!
此去黎村,林轩所谋甚大。
一为土匪。
那野马帮土匪大当家,诨号“黑虎”。
得了紫雾真人传承。
且当了这么多年土匪,只怕略有薄资。
林轩自然不能放过。
二为蛇心岛。
“三阶猛兽,还有蛇群相助,终觉不太保险。”
“可以先将老金提到二阶图腾,再做打算。”
林轩心中暗自思量。
安排父亲和妹妹入住客栈。
又去了一趟药房。
前前后后,耽搁了一些时间。
待林轩赶回黎村。
却发现一件事——
土匪,来了!
……
火把摇曳!
杀声震天!
哭喊之声,不绝于耳!
林轩心念一动。
一只金雕,鹰鸣长空。
居高临下,俯瞰整个黎村。
通过精神链接,林轩也“看到”了黎村的惨状。
月黑风高,马蹄声碎。
一个个悍匪,眼中凶光毕露,手中长刀在月光下闪着寒芒。
林轩粗粗估算,足有五六百人。
且不少人,还是入了品的武者。
如此实力,除非官府亦或者逐鹿堂,济和堂等势力出动,如何能挡?
众匪冲入村子,喊杀声震天。
村民从睡梦中惊醒,惊慌失措。
土匪们如饿狼扑食,肆意劫掠。
见财物便抢,遇反抗之人便砍杀。
火光冲天而起,房屋被焚,浓烟滚滚。
老弱妇孺哭声一片,惨不忍睹。
有猎户,身负些架势,提起一口血勇之气,奋起反抗。
却被铺天盖地的悍匪,围而杀之,砍倒在地。
土匪们张狂大笑,在村子中横冲直撞。
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所过之处,寸草不留。
血腥之气弥漫,整个黎村,仿佛陷入十八层无间地狱。
“哈哈哈!弟兄们,这是村长家!”
“呸!什么村长,穷得没有油水……倒是这傻姑娘,长得还行,这眼神勾人啊!”
“大哥,你好好爽一下,咱们兄弟轮着来!”
众土匪杀入黎村长家,一个小头目,一把抓住了痴痴傻傻的黎芳。
那黎芳,经过林家受辱,自己破鞋脏事败露,心神剧动之下,神智也不清楚。
被小头目抓在手中,却满脸呆滞。
“大王,大王,放开她……求求你了……”
黎村长和李玉兰抱住小头目双腿,痛哭流涕,不断磕头求饶。
“噗嗤!”
“噗嗤!”
两道寒芒闪过。
老夫妇齐齐倒下。
“呸!耽误大爷我爽,送你去投胎!”
小头目一把扛起黎芳,扔在炕上。
黎村长和李玉兰身子抽搐,感觉身体逐渐变凉。
二人心中,突然有了一丝悔意——
听闻今日,林家人齐齐消失。
莫不是……
莫不是那林家二郎,成了武者老爷,提前知晓了土匪屠村,早早避开。
若是……
若是他们和林家交好,那林二郎,还可能成为他们姑爷。
今日劫难,他们黎家,岂不是也能避过?
时也命也。
“老婆子,早说了……让你别逼林家……咳咳……”
黎村长看着咽气的李玉兰,抽搐吐出一句话,话还没有说完,脖子一歪,已然断气,死不瞑目!
诸如村长黎家此类惨状者,不胜枚举。
也尽入了林轩的眼中。
在这帮土匪的突袭之下,包括黎村在内,能活下来者,十不存一。
“生如蝼蚁,命比纸薄,乱世之下,只能自救。”
林轩藏身于暗处,不为所动。
以他的能力,若是出手,兴许能救下几人。
但对大局无恙。
只能以心中冷意,灭绝怜悯。
若非林轩得山中造化,这些破碎的家庭,还会没有林家?
当然,林轩也并非谁都不救。
半路上,顺手救下了和林家关系还算不错的陈叔一家,斩了土匪,还将陈叔一家人送进地窖避难。
只不过,林轩是变化成为神獒妖躯之体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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