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富贵成玉仙君的其他类型小说《猫猫我啊,被一条美人鱼缠住了李富贵成玉仙君后续+完结》,由网络作家“好一颗大白菜”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托了沈玉棠的福,李富贵第二日没有着凉。李富贵睡醒以后活蹦乱跳到不行,早上一口气吃了四个馒头、两碗稀粥以及一根红薯,临走前还带了两个烤土豆,两块麦芽糖。沈玉棠看着李富贵那什么都不知道的傻样,有些生气,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要生气。想了半日,成玉仙君也没想明白其中奥秘,于是他卷起衣袖收拾屋子去了。中午,沈玉棠正在院子里收晾晒好的衣服,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沈玉棠抬眼望去,只见李富贵急匆匆地跑了回来。中午就回来,倒是少见。正当沈玉棠想问问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近了一看,李富贵背后还背着个人。沈玉棠眉头一皱,在李富贵背着那个人从院子门口跑过,半点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时,沈玉棠的脸色更难看了几分,他忍不住抿唇呵斥,“李富贵,你干什么去?”李富贵...
《猫猫我啊,被一条美人鱼缠住了李富贵成玉仙君后续+完结》精彩片段
托了沈玉棠的福,李富贵第二日没有着凉。
李富贵睡醒以后活蹦乱跳到不行,早上一口气吃了四个馒头、两碗稀粥以及一根红薯,临走前还带了两个烤土豆,两块麦芽糖。
沈玉棠看着李富贵那什么都不知道的傻样,有些生气,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要生气。
想了半日,成玉仙君也没想明白其中奥秘,于是他卷起衣袖收拾屋子去了。
中午,沈玉棠正在院子里收晾晒好的衣服,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沈玉棠抬眼望去,只见李富贵急匆匆地跑了回来。
中午就回来,倒是少见。
正当沈玉棠想问问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近了一看,李富贵背后还背着个人。
沈玉棠眉头一皱,在李富贵背着那个人从院子门口跑过,半点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时,沈玉棠的脸色更难看了几分,他忍不住抿唇呵斥,“李富贵,你干什么去?”
李富贵跑得飞起,耳边只有呼呼风声,模糊中似乎听到媳妇的声音,立马停下来,回过头一看,然后就看到了面无表情盯着他的沈玉棠。
还真是他媳妇啊!
不见还好,一看见沈玉棠,李富贵就想沈玉棠了。
但李富贵想到他背上还有个不知死活的人,只好忍痛跟沈玉棠告别,“媳妇,我在山上捡了个摔伤的人,我先送去苗郎中那看看,晚些回来!”
说完,李富贵背着人一溜烟就不见了。
看着李富贵没多久就见不着影了,连头都没有回过,沈玉棠冷笑一声,“呵,不回来都与本君无关!”
言罢,沈玉棠冷冷地拂袖转身进屋。
李富贵哪里知道就这一转眼的功夫他媳妇就生气了?
他一口气背着人跑到了苗郎中的医庐里,一进去便大喊,“来人啊!救人啦!”
他觉得他背后那个人快要死了!
可千万别死他背上!
此时医庐里正有几个村民在等着看病,抬头一看,见是李富贵,李富贵背上还有个血次呼啦的人,有些惊讶,“富贵啊,你上哪捡了个伤的这么严重的人咧?”
李富贵忙回答,“山上摘药草的时候捡的!苗郎中呢?再不治,可能真的要死人了!”
医庐内堂帘子后钻出来一个穿着蓝色长袍蓄着胡子,有几缕白头发的男人。
苗郎中一边出来一边抱怨,“来了来了,吵死了,富贵啊,你的嗓门还能再大点吗?每次你一来,我这医庐就跟菜市场一样!”
李富贵急得要命,“苗郎中,人都快要死了,您就别跟我计较嗓门了!先救人!”
苗郎中见惯了大风大浪,依旧不紧不慢的,撩起衣袖,“来,我看看。”
说着,苗郎中伸手抓起李富贵背上那人的手,把了一会脉,旋即对李富贵道,“哎呀,富贵!”
“嗯?”
李富贵还以为有他什么事,结果苗郎中乐呵呵地对他道,“你真聪明。”
“他的确快要死了。”
李富贵,“……”
如果不是见过苗郎中高超的医术,他真怀疑这是个庸医。
苗郎中伸手指了指旁边的床,“把他放床上吧。”
李富贵听话地背着人走了过去,然后把人放到床上。
苗郎中拿了银针过来在床边坐下,因为医庐没有助手,他就让李富贵去打盆水过来。
李富贵效率很高,立马去打了一盆水过来。
“把他擦干净。”
苗郎中看了看床上满身是血的人,道。
李富贵点了点头,立马动作利索地把毛巾浸湿,然后拧干,走过去,弯下身替那人擦脸。
他是在上山的路上发现这人的,他刚开始还以为是什么死猪死牛,结果走近了一看,是个浑身是血的死人。
哦,好像没死,因为腿还动了动。
当下,李富贵立马就把人背下了山。
在山上的时候太着急,再加上这人一身血,他没来得及看这人长啥样,现在随着毛巾一点点地擦去脸上的血,李富贵看清楚了这人的容貌。
哪怕脸上满是细微的伤口,也看得出来这人生得很英俊,剑眉星目,飞眉入鬓,鼻梁高挺,五官立体而深邃。
嗯,还挺好看。
但当然,还是他媳妇更好看。
李富贵想起沈玉棠,嘴角就不由翘了翘。
李富贵本来想放下人就跑,结果被苗郎中发现了。
苗郎中没好气地道,“人是你带来的?你拍拍屁股想走人?没门!”
于是,李富贵只能留下来帮忙。
天都黑了,苗郎中再一次替床上躺着的那人把了把脉,然后对后面眼巴巴看着的李富贵道,“滚回家找你媳妇吧,这人没事了,不过接下来半个月都得在床上躺着。”
“好,辛苦苗郎中了!”
李富贵一听到能回去眼睛都亮了,高高兴兴地跟苗郎中挥手,“苗郎中,我回去啦!”
苗郎中还没有来得及抬起头回李富贵一句呢,抬起头一看,李富贵的影都没了。
“……”
苗郎中叹了一口气,“这个富贵,怎么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这时候,床上的男人忽然慢悠悠地睁开眼来,一双锐利的眼阴沉到宛如蛰伏在黑夜中的毒蛇。
李富贵像只脱笼的兔子一样撒腿跑回了小矮坡。
推开院子门,他的媳妇沈玉棠正面无表情地坐在院子里的桌子前,墨黑的长发散落在那笔挺单薄的背上,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
李富贵对他媳妇的高冷习以为常,不用沈玉棠说就自个跑去洗手。
等洗完手,李富贵一屁股坐在桌子前,拿起筷子满心欢喜,“媳妇,今天吃什么……”
剩下的话,在李富贵看到桌子上的白萝卜丝炒胡萝卜丝时,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最讨厌吃这道菜了。
沈玉棠撩起眼皮冷飕飕地瞥了李富贵一眼
李富贵察觉到媳妇不高兴了,不敢说不爱吃,只好继续故作惊喜地道,“哇塞!是白萝卜丝炒胡萝卜丝哎!一看就知道非常好吃!真不愧是媳妇做的!”
李富贵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沈玉棠直接把那一盘子白萝卜炒胡萝卜推到李富贵面前,冷冷道,“爱吃就多吃点。”
李富贵只好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哆哆嗦嗦地往盘里夹,最后夹了满满的一筷子塞进嘴里,胡乱地嚼吧了几口,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咽下去以后,李富贵还昧着良心夸上一句,“嗯,好吃!”
嗯,这玩意卡喉咙。
还有怪味。
这时候,沈玉棠忽然放下了筷子,冷不丁问了李富贵一句,“你的竹篓呢?”
难怪媳妇这么爱读诗呢。
李富贵想,要是他也识字,能看得懂这些诗,那会不会跟媳妇多一点话题呢?
于是,李富贵听得格外认真,手托着下巴,生怕错过林子成的一句话。
林子成瞧见李富贵那听得眼睛都看直了的模样忍俊不禁,然后继续给李富贵讲解起其他诗来。
大榕树下,二人看起来格外的亲昵。
不远处阴影下,沈玉棠负手而立,风扬起他身上的衣袍,垂落于腰侧的手慢慢地攥紧了拳头,冷清的眸子中倒映着大榕树下那个眼睛发亮,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对方话语的少年,看见少年眼里的亮光,沈玉棠心中莫名的不快,寒意在眸子中涌动。
当天夜里。
烛光如豆,沈玉棠静坐在烛台下提笔练字。
李富贵跟煤球一块躺在躺椅上,盯着屋顶好半天,想了好一会,这才从躺椅上爬起来,朝沈玉棠望去,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媳妇,你能不能教我识字?”
沈玉棠写字的动作忽然一滞,笔尖的墨在纸上缓缓晕开。
李富贵都不识字这么多年了,为什么突然想要学识字?
他刚欲回答,忽然想起今天白日大榕树下李富贵与林子成相谈甚欢的场景。
恐怕李富贵想识字只是为了能与林子成多些话题罢了。
也是,林子成是位夫子,知书识礼,而李富贵大字不识,与林子成本就不是一路人。
李富贵若心系林子成,想与林子成在一起,自然得识字。
要不然林子成提风花雪月,李富贵只知道吃喝玩乐。
想到这里,沈玉棠抬手将毛笔收起,重新换了张纸,冷漠而言辞刻薄地拒绝,“不能。”
“你太笨了,教你只是浪费我时间。”
天君想将太子送到他底下学习,他都嫌麻烦。
李富贵算什么东西?值得他浪费时间精力去教?
沈玉棠从头到尾都没抬头没看李富贵一眼。
自然没看到李富贵在听到沈玉棠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李富贵 眼神黯淡了几分,瞬间就跟被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吧着耷拉下脑袋去,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被击得粉碎。
烛光摇曳了几下。
李富贵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煤球软乎乎的毛,看起来垂头丧气的,特没有精神,眼珠子忽闪忽闪着金光,嗫嚅着嘴唇,很小声地回了句“哦”
李富贵的声音很轻,听起来很是失落。
沈玉棠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话似乎重了些,眉头一皱,思索片刻,还是放下了手上的笔,抬起头来,想解释些什么,等他朝李富贵那看过去的时候,就看到李富贵已经躺下了,背过身连身子带脑袋地缩进了被子里,蜷缩成一团,从他这个角度望去,像是一座高高隆起的小山丘。
小山丘似乎很伤心,一动不动。
沈玉棠看着那座小山丘,心里说不出来的沉闷,欲言又止,最终,在想起白天看到的场景时,最终,他还是合上了薄唇。
被窝里,李富贵像煮熟的虾儿一般缩成一团,猫耳朵露了出来,金黄色的瞳孔在黑暗中微微发亮,忽闪忽闪。
媳妇不愿意教他。
那他就去找子成哥吧。
反正他是一定要识字的。
要不然以后就找不到话题跟媳妇聊天了。
李富贵心中暗暗下了决定。
第二天,李富贵打听了学堂的束脩,然后带上这段时间他攒的钱就去找林子成了。
李富贵没忍住,弯下身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哄道,“明天再玩吧!”
大黄准确无误地捕捉到“玩”这两个词,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然后高高兴兴地重新叼起球,围着李富贵转圈圈。
李富贵,“……”
好笨的狗哦。
没听到“明天”这个字吗?
最后,还是林子成出来把大黄叫了回去,李富贵这才得救,带着一身狗毛回家去了。
快要到家的时候,李富贵没立马回家,而是在河边洗了手,又拍掉身上的狗毛,闻了闻身上没有狗味,这才敢背着竹篓回家
不知道为什么,他媳妇好像不太喜欢他跟大黄玩。
每次李富贵跟大黄玩完回家,那一天,他媳妇就会不动声色地给他做他最讨厌吃的白萝卜炒胡萝卜,一两次是凑巧,当一连好几天都是白萝卜炒胡萝卜,李富贵就知道了,他媳妇肯定是生气了。
生气的原因说不定就是因为他跟大黄玩。
李富贵想,可能他媳妇不喜欢狗吧!
心虚地回到家,李富贵故作若无其事地喊了一声。
“媳妇,我回来啦!”
沈玉棠正在屋子里看前些日子新添置的书,闻声起身推门出来,如墨一般的长发散落在身后,撩起薄薄的眼皮,用那双漂亮的丹凤眼懒洋洋地瞧了李富贵一眼。
这一眼看得李富贵心脏扑通扑通乱跳,就跟有条鱼在他心里头胡乱地甩着鱼尾巴一样。
沈玉棠不语,抬脚进了厨房,过了一会,他从厨房出来了,还端出来一盘菜,往桌子上一放。
“吃吧。”
说完,沈玉棠就进屋去了。
李富贵拿着筷子探头一看,盘里是白萝卜拌胡萝卜。
还是生的。
李富贵眨了眨眼。
又被他媳妇发现他跟大黄玩了。
不对啊,他不是都洗过手了吗?
还把狗毛都清理掉了,他媳妇怎么发现的?
最后,李富贵还是硬着头皮把那一盘生的白萝卜拌胡萝卜给吃完了。
不管怎么样,那都是媳妇亲手做的。
不吃完多让他媳妇伤心?
但这可难为了李富贵肚子。
李富贵肚子咕噜了一晚上,就跟有人在他肚子里打了一套组合拳一样,再加上他回家前又喝了一碗林子成送来的甜米酒,现在酒劲发作,李富贵浑身热得难受,忍不住从躺椅上爬起来,踢开了被子,摸着黑摇摇晃晃地往外面茅厕走去。
李富贵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脑袋晕晕乎乎地,走起路来也轻飘飘的,就跟踩棉花上了一样。
如果李富贵之前喝过酒,他就应该知道,这是醉了的感觉。
等从茅厕回来,李富贵迷迷糊糊地爬上床,软趴趴地躺下了,手摸到什么冰冰凉凉的东西,下意识就往那冰冰凉凉的物体上靠。
好凉快。
好舒服。
李富贵燥热的身体一下子就得到了缓解,心满意足地用滚烫的脸蹭了蹭那冷冰冰、硬邦邦的东西,然后继续睡了。
李富贵是舒服了。
但沈玉棠却黑了脸,他僵着身子低头看了看此时缩在他怀里,双手搂着他腰,还把脸往他怀里蹭的李富贵,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李富贵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就算了,去个茅厕回来就跟条虫子一样蛄蛹上他床了,他正想着李富贵这是抽什么风呢,李富贵就钻进他怀里了,还把他当成取凉用的竹夫人了,张开双手搂着他的腰,还直往他怀里头蹭。
他倒要看看,李富贵大晚上去那个医庐是想干什么。
走至一半,忽然迎面走来村里倒夜香的陈伯。
陈伯挑着夜香桶,瞧见沈玉棠,立马就认出了沈玉棠。
李富贵家那个漂亮好看的男媳妇。
他们就见过一面,但陈伯对沈玉棠印象深刻,毕竟他们坨坨村好久没出现过像沈玉棠这般好看的人了。
于是,陈伯笑呵呵地跟着沈玉棠打招呼,“这不是富贵家媳妇吗?”
沈玉棠记得这人似乎只是与他有过一面之缘的陈伯,倒不是他多想记得,只是他向来过目不忘,想忘也忘不了。
他不想和这凡间的人过多打交道,在点头示意之后便想抬脚离开。
谁知这时候陈伯忽然问了他一句。
“你大晚上的出来是找富贵吗?”
沈玉棠脚步一顿,回过头去看陈伯。
陈伯还以为沈玉棠迷路了,非常好心地帮忙指路道,“你要是找富贵就不能往这边走呀,那是医庐的方向,富贵不是上山去了吗?得走这边。”
陈伯说着指了指反方向。
沈玉棠听到陈伯的话,有些怀疑地问,“他上山了?”
陈伯点了点头,“是啊,刚才我还遇见了富贵呢,他匆匆忙忙的,我还以为他是肚子疼憋不住屎了呢,结果我问他去干什么,他说上山去。”
“但我问他上山去干什么呀?一抬头,人就不见了,你说这孩子,老是这样咋咋呼呼的,跟我家那只猫一样,没一会是静下来的……”
陈伯咂了咂嘴,絮絮叨叨地说着,还没有说完,抬起头一看,沈玉棠也不见了。
陈伯,“……”
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这么急躁?
连他话都没听完就跑了。
夜色中,沈玉棠的身影飞快地穿梭山间,崎岖的山路上他如履平地,衣袍翻滚。
他还是第一次上山。
虽然之前听说山路难走,但他现在才切身体会到,的确是不好走的。
山路小而窄,仅能一个人通过,路上有坑坑洼洼的洞与石头,路边还长着不知名的毒草与荆棘,虽说毒性并不大,但若被割伤,也会颇为麻烦。
就连他走这些路都得刻意留意。
但这座山,这条路,李富贵几乎每日都走一个来回。
沈玉棠的眉头几乎皱成了个川字。
不对!
哪怕李富贵走一百遍也与他无关。
李富贵也不是为了他而上山。
李富贵只是为了日后能起座大宅子罢了。
行至山腰那,沈玉棠虽然没见到李富贵,但他发现了一陡峭的山坡上有失足摔落的痕迹,湿润的泥土与草根都翻了出来。
沈玉棠弯下身,伸手捻了些许泥土在指尖,细细摩挲。
泥土还湿润的,很显然事故刚发生不久。
夜色太暗,沈玉棠看不清楚坡下的情况。
正当犹豫的时候,坡下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是有什么在底下动了动,隐隐约约传来呜咽声。
李富贵真在底下?
听到那个不真切的声音,沈玉棠脑子一热,来不及多想,不顾夜色昏暗、山坡陡峭,立马要下去。
纤尘不染的袍角垂地,沾上泥污。
沈玉棠寻不到下去的路,卷起衣袖就打算就这样下去,这时候,旁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媳妇,你在干什么?”
听到那个声音,沈玉棠一愣,再朝旁边望去。
一看,李富贵正背着竹篓提着个小灯笼站在下山方向那,一脸茫然地歪头望着他,灯笼的光照亮那张有些圆润、眉眼干净清秀的脸,乌溜溜的一双眼睛倒映着些许火光。
胡萝卜的味道难以恭维,就跟被狗舔过的鱼还煮糊了一样在他脑袋里一顿乱窜,吃得李富贵眉头打成结。
他讨厌胡萝卜,但他笨,经常惹媳妇生气,估计以后得经常吃胡萝卜丝凉拌白萝卜丝了,所以他得多吃,多适应。
黑夜中,啃胡萝卜的咔嚓咔嚓声响个不停。
这时候,院子的木门被推开了。
是沈玉棠回来了。
李富贵赶紧把剩下的一口胡萝卜塞嘴里咽下去,然后把小黑兔往房间门口一推,自己躲进旁边阴影去期待着媳妇看到兔子以后高兴的样子。
沈玉棠正从外头归来,浑身带着寒气,大步走到房间门口,停了停,一眼就看到了缩在附近门口地上疯狂啃着截胡萝卜的黑色毛团,那黑色毛团上还系了个漂亮的结,一眼就看得出来是出自谁的手笔。
沈玉棠想起今天白天时李富贵高高兴兴跑去找林子成的样子,眼眸冷了几分,故意提高音量,冷清而刻薄地道,“哪来的丑兔子?”
“黑不溜秋的,难看死了。”
说完,沈玉棠往暗处瞥了一眼,绕过地上的兔子抬脚进了房间,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小黑兔把胡萝卜啃完了,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跑到了李富贵那,用湿润的鼻头轻轻蹭着李富贵讨胡萝卜吃,胡须一动一动,很是可爱。
李富贵蹲在那,一动不动,心咯噔一声,天都塌了!
完了,媳妇不喜欢黑色!
媳妇不喜欢猫就算了,还不喜欢黑色!
偏偏他是只黑猫。
可毛色这玩意是天生的,他又不能改,怎么办才好呢?
总不能把身上的毛都拔光了吧?
想想拔毛的疼,李富贵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当然,李富贵最终还是没下定决心拔自己猫毛。
李富贵想,他为小黑兔多说说好话吧,说不定还能把小黑兔留下来。
他鼓足勇气以后,抱上小黑兔硬着头皮推开房门进了屋。
屋里还没有吹灯,沈玉棠坐在桌前捧着那本诗集面无表情地在看,眉眼间毫无半点波澜。
李富贵抱着小黑兔走到沈玉棠旁边坐下,若无其事笑嘻嘻介绍道,“媳妇,这是张婆婆捡的野兔子,我看着可爱就抱了一只来玩,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煤球。”
沈玉棠连头都没抬,就跟没听见一样。
李富贵也不气馁,腆着脸凑过去把小黑兔抱起来,凑近沈玉棠,咧嘴一笑,“媳妇,我们一起养它好不好?”
沈玉棠依旧没有反应。
李富贵继续道,“它可喜欢吃胡萝卜了,媳妇,明天就别做胡萝卜拌白萝卜了,把胡萝卜留给它吃吧!小兔子没有胡萝卜吃很可怜的!”
屋里只有翻页声响起,迟迟没有回应。
李富贵干脆把煤球放桌上,然后也把自己脑袋侧歪了放到桌上,一人一兔就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齐刷刷地望着沈玉棠。
微弱烛光下,沈玉棠冷峻的脸很是漂亮,修长的睫毛散落在雪白细腻的皮肤,明亮的桃花眼中倒映着诗集。
李富贵很不争气,一看到那张脸心就烂糊成了马蜂窝,一想到这么漂亮好看的媳妇还生他气,他更难过了。
看了一会,李富贵不由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沈玉棠垂落下来的衣袖,轻声撒娇,“媳妇,我错了,你别生我气呀,应应我好不好?明天我去镇上给你买定胜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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